枣庄官方人士:“狼影再现”应该为孤立偶发事件
3月19日,山东滕州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柴胡店镇一男孩在上学的路上被一疑似狼的灰色动物咬伤脖子、耳朵及大腿,一妇女被该动物咬死。春暖花开 摄 图片来源:CFP视觉中国
3月19日,山东滕州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柴胡店镇一男孩在上学的路上被一疑似狼的灰色动物咬伤脖子、耳朵及大腿,一妇女被该动物咬死。高翔 谢经岭 摄 图片来源:东方IC 版权作品 请勿转载
中新网济南3月22日电(刘耀辉)山东省枣庄官方人士22日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称,连日来此间风传又出现“狼影”,是当地居民过度恐惧,担忧再度遭遇野狼伤人事件的心理所致,目前各方尚无充分证据证明当地有“狼群”存在。
枣庄市外宣办王明成科长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此前当地出现的野狼伤人事件,应该属于孤立的偶发性事件。因为那只伤人的灰狼被当地警方击毙后,再未接到人畜被野兽攻击的报告。而且他认为,纵然当地附近有风景区,生态条件较之以往也有较大改善,但还不至于产生狼群。
关于那只伤人的灰狼,王明成认为,警方从其活动线路判断,极有可能是从邻近的临沂市蒙阴县流窜至枣庄的“孤狼”。今年3月初,山东临沂市境内发生一起野狼伤人、咬死牲畜事件。当地警方在方圆8万平方公里范围内搜寻,却未发现野狼踪迹。3月14日,距其100余公里的枣庄境内发生多起野生动物伤人事件,共造成2死5伤。
滕州市公安局宣传科科长冯青对记者说,枣庄市滕州警方于3月19日在滕州击毙一只灰狼,连日来又有多名当地村民称发现“狼影”,警方随即组织警民打狼队上山搜寻,但迄今为止,尚未发现新的狼粪、足迹等直接证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