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求深入开展反腐 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
2012年03月27日 13: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3月27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意见要求,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意见指出,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尊重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行政,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粗暴执法、渎职失职和执法腐败等行为。
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严格依法设定、实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严禁领导干部插手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土地矿业权拍卖等经济活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加强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
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治腐败分子。
上述工作由监察部、法制办、审计署等部门负责。
【编辑:肖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