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向教育乱收费开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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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过重课业负担
《实施方案》提出,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挤占音、体、美、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教学时间,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严格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锻炼时间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严格控制考试次数;规范考试成绩管理。
叫停违规补课
我区将严禁学校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等)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因特殊原因造成正常教学延误确需补课的,应由学校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及时公布补课时间和计划,接受家长、学生监督。补课不得收费。严禁在职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严禁在职教师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在职教师不得在工作日期间从事任何有偿活动。
严格规范竞赛活动
严禁开展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知识类竞赛活动项目。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在职教师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社会组织举办的各类竞赛培训班。禁止学校未经批准为竞赛活动提供场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与未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任何学科类知识竞赛活动。除国家和自治区明确规定的竞赛项目外,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成绩、证书一律不得与升学挂钩或加分,学校不得将竞赛活动的获奖情况作为升学的附加条件。
向教育乱收费开刀
我区将根据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严格规范捐资助学行为,严格捐资助学的管理和使用,社会及个人的捐资助学不得与学生入学挂钩,对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切实将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不低于3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并逐步扩大分配比例,保证指标到校,录取不打折扣。
规范教辅资料征订
在中小学教辅资料的征订和使用方面,自治区将以《公告》人形式,将专家组审定通过的教辅资料向社会公布,各地州市教材选用委员会根据当地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从我区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学生自愿选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准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
防止幼儿园“小学化”
我区还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督查整改,规范办园行为,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切实提高幼儿园办学水平和保教质量。(新疆都市报记者周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