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雷锋只是“利他”吗?
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雷锋用自己纯粹的一生,为社会主义价值观树起一座高耸的丰碑。
在强调“一大二公”的岁月,这一点曾被无限放大和强化,作为人们行动的指南,长久留存在中国人集体记忆的深处。它激励着无数后来者高扬理想旗帜,追求精神的净化和人生的升华,也给迈入市场经济门槛的国人留下深深思考:国家、集体、他人和自身的利益如何平衡?在认可个人利益的今天,我们该怎样理解雷锋精神,正确把握利己和利人的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实事求是原则的重新确立和思想解放的不断深入,伴随着对类似潘晓“人生之路”问题的激烈讨论,人们对利益关系的认识进入新的层面。从过去刻板乃至僵化的思想教育中解放出来的人们蓦然发现,事实上,马克思主义利益理论在倡导维护集体利益、公共利益的同时,从来不曾否认个人正当利益的存在。“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物质利益原则是社会主义的重要原则”,“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马克思以一句形象的“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会使自己出丑”,深刻阐释了人类社会关系的本质。
然而真理再往前一步,就成了谬误。到了一些人那里,承认个体利益、个人价值变成损人利己、见利忘义的借口,否认集体主义、团结互助成为肯定个人追求、鼓励个性发展的前提。在这样的背景下,在一些人心目中,雷锋从万众景仰的英雄退化成被人洗脑的“傻子”,雷锋精神“可以仰视,不能复制”。
历史总在螺旋式上升,人类认识的进步往往需要付出沉重代价。对利益关系的误读,催生了极端利己主义的萌芽;矫枉过正的行为,势必种下“过犹不及”的恶果。从晋江假药到温州冒牌劣质皮鞋,从高考作弊到事业单位“萝卜招聘”,从甲醛地板、黑心棉到垃圾短信、“地沟油二代”,深受其害的人们开始重新掂量这句话的含义:“人类既有利己的冲动,又有利他的冲动。所谓道德,就是使前者从属于后者”。呼唤诚信,呼唤良知,呼唤雷锋精神,中国人的精神旅程穿越迷宫,到达新的起点。
1993年5月3日,创刊45年的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上第一次出现一个词汇:“双赢”。这个词的出现,绝非偶然。它与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紧密相关。在这样的体制中,利己与利人不再是“我得你失”的零和博弈。“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在服务他人中实现自我,在自我完善中造福社会,利益的天平上,雷锋的后人重新摆放自己的位置。
余震的危险中,数十万人奔赴汶川,抢险救灾、舍己为人,擦亮了“志愿者”这个称号;偏远艰苦的乡村,一拨拨支教的年轻人用知识的烛光,为贫困孩子的人生路护航;麻风村里,云南大学法学院毕业的司占杰带着情侣欢乐地生活着,帮助麻风病康复者融入社会,是他们最大的幸福;乡间图书馆中,北大硕士李英强为乡亲们构筑起精神的港湾……“以其无私而成其私”,他们用自己的奉献和收获,给雷锋精神注入时代的内涵;他们从他人出发,找回充实的自我,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学习雷锋,你不必“克隆”他。心怀天下,你可以成就你。(李强)
专题:寻访雷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