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谈事业单位改革:不是简单地减人、甩包袱(2)
改革后只有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
问:如何推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改革?
答:这类单位的改革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中之重,改革后,只有这类单位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改革的核心要求是创新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其公益属性,激发生机活力,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益服务。
一是改革管理体制。创新行政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减少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
二是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对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三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起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同时,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
四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
五是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
六是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
七是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同时,大力发展公益服务,既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也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
问:在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一是加大财政对公益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落实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
二是改革和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提高使用效益。
三是推进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并非“另起炉灶”
问:在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主要是政事分开,改革的方向是逐步将这类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主要是事企分开,改革的方向是转企改制。这两类改革是整个改革的“小头”,都有过渡期,逐步改革到位。
问:如何理解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与行业体制改革的关系?
答: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在总结前期各行业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重点是解决改革涉及的共性、基础性和衔接性问题,不是“另起炉灶”,不替代正在进行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新闻出版等行业体制改革。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新闻出版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同时也明确要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相衔接。(记者卫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