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抛弃行政化 规范职称评定
17日,中央编办等部门负责人谈及事业单位改革问题时指出,改革后只有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专家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改革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应当细化事业单位治理结构,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来实行工资分配。
16日发布的《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毛寿龙教授就此对人民网记者表示,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首先应将政事分开,事业单位非行政化;其次,事业单位本身的治理结构也要发生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应由他们管理事业单位,不应让官员来领导。”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告诉人民网记者,应以专业技术岗位为基础形成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不要将行政化和工资分配相结合。“要做到这一点,需严格规范专业技术岗位的职称评定、聘任机制,现在的有点乱。”
迟福林指出的这一问题,国家相关部委也有所察觉。有最新消息称,我国将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据新华社报道,人社部副部长王晓初17日在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座谈会上表示,我国将建立起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确立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核心的职称管理制度,形成科学、分类、动态、面向全社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制度。
报道称,今年我国还将出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加强49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修改完善《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中央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
实际上,职称与工资还不能简单地挂钩。《指导意见》提出,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实施绩效工资。迟福林认为,事业单位分类以后,工资调整应当逐步有相应的配套制度。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之前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他认为,绩效工资制度实施之后,可能会造成工作人员“唯绩效论”,而忽视工作的其他方面,因而后续的制度跟进至关重要。“比如如何建立严格的、规范的考核体系,标准指标体系如何确立,考核机制在控制成本的情况下如何日常化,这都是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后可能会遇到的问题。”
对此,《指导意见》强调,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实施绩效工资。
《指导意见》明确,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他们条件具备,可以先行一步。”迟福林说。
绩效工资改革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难点,关乎利益和公平,备受关注,政策制定因而也格外审慎。2011年8月,不少媒体报道称,由人社部负责起草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出台。可时至今日,人民网记者在人社部网站及搜索引擎上均未查到相关具体内容。(记者 李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