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指汶川地震53万余元“特殊党费”管理不规范
中新网北京4月20日电 (记者 石岩)中国审计署20日披露,少数“5.12”地震灾区县“特殊党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涉及金额53.15万元人民币。
2008年5月12日,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后,中国4550多万名共产党员自愿交纳了“特殊党费”97.30亿元,这批款项由民政部全部拨付到汶川地震灾区,用于支持灾区城乡居民住房、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建设。
审计署20日发布的3年跟踪审计结果显示,四川省什邡市师古镇、洛水镇、马祖镇和马井镇4个镇部分农房重建户不符合“特殊党费”相应等次补助政策,相应的47.30万元结余资金未上缴上级财政专户。
此外,什邡市师古镇、洛水镇和蓥华镇3个镇因旧宅基地未及时还耕等原因,有11户应领补助金的受灾群众未及时领取2.85万元农房重建“特殊党费”补助资金。
四川省安县、梓潼县和什邡市9户跨乡镇拥有住房的受灾群众,重复领取“特殊党费”城乡住房重建补助资金3万元。
除此以外,审计抽查“特殊党费”援建的8632个项目发现,19个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
审计同时指出,因建设用地的地界不清导致施工受阻以及气候寒冷、年有效施工时间较短等因素,截至2011年9月底,1688万元“特殊党费”援建的甘肃省西和县十里乡初级中学项目尚未建成,累计完成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87.7%。
截至2011年9月底,四川、甘肃和陕西3省已累计安排使用“特殊党费”资金89.02亿元。审计公告强调,此次跟踪审计中未发现重大违法违纪和工程质量问题。审计发现有个别不够规范的问题,审计指出后,各相关地方党委政府和单位迅速进行了整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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