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该下河的不仅仅是环保局长
日前,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表示,“检验温瑞塘河治污成效,不以部门报上来的数据为准,要以环保局长和公用集团董事长带头下河游泳作为河水治理好的标准”。5月4日,温州网民列出一批污染严重的河道,希望环保局长“能带头下河游泳”。
这真的是个好办法。想要彻底治理水源污染,环保局长确实是首当其冲难辞其咎。不过,不少人大概都知道,一些地方的环保部门难挡污染企业。环保困境,单靠环保部门,实在难以打破。大家没少见某些导致水源土壤污染的黑心企业无视环保部门的禁令继续污染环境的报道。这个时候,只谴责环保部门的腰杆不够硬或者良心失踪无疑是不公平的。
当下,不少地方奉行的标准是:“小污染可以倒、大污染则要保”,亦即“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大污染治污所需的资金巨大,只有让大污染企业继续生存下去,才能赚取更多的利润来治污。甚至是:污染事小,财政事大。如今,经济的增长和财政收入的增加,才是衡量官员政绩最直观和最有力的指标。污染企业的存在,会对环境造成巨大的破坏,对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但其对于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却是不可忽视的。地方政府官员权衡利弊,很可能多数是求经济效益和政绩打眼而放弃环保。
众所周知,环保部门通常只是地方政府的下属部门,上级下的命令,环保部门敢不执行?说白了,儿子能管老子吗?曾有环保官员无奈地说:“有些地方的经济发展从来不考虑环境和资源的承载量。”如今环保部门责大权轻,执法主体地位缺失,执法依据偏弱,执法体系不健全,严重削弱环保部门执法力度。也就是说,没有地方政府其他部门的全力配合,环保局长把命搭进去,也未必真能见到环保治理的真效果。若真如温州市委书记所言,治理环境获得成功的标志是环保局长敢下河游泳,那估计环保局长纵使千难万难,最终也得咬着后槽牙跳下水。至于他和公用集团董事长一起跳下去的时候会不会心里念叨着:“牺牲我一个,保全一干人”,那还得最后问局长自己。
有网友戏称,要说下河游泳,最该下河的非市长市委书记莫属。当然,要是市长能够带着三套班子一起下河,那老百姓肯定对于环境治理相当放心。最好能领导们一起天天游上一气,那样,既锻炼了身体,又巩固了政绩,何乐而不为呢?(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