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公车改革 从信息披露做起
前有杭州公车改革,今有温州公车改革,剑指公车消费,引人瞩目。然而,很多地方的公车改革频遭抵制,“车轮腐败”陷入尴尬怪圈。“三公消费”,沉疴已久;公车改革,也是举步维艰。缘何?自然是如此改革,势必撼动既得利益,既得利益者怎会愿意?
制度性的改革方能根治疴疾顽症。大卫·休谟就曾说“我们应该设计出一系列政府制度,以便即使在流氓占据政府职位时,也将为我们的利益服务。”公车改革,首先要做实做好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否则监督只会沦为噱头。就在去年,中央部委公开“三公消费”账单,只可惜公开的账单语焉不详,含糊不。公车消费作为“三公消费”之一,自然也是躲在深山,人不识。全国究竟有多少辆公车,什么级别的公务员在使用公车,使用什么档次的公车,这些公车的具体消费额度又是多少,一连串的问号,长存民众心里。这个中细里,估计只有具体的部门知晓自家的状况。
公开了具体详实的账单,不等于就实现了有效监督。更何况如今连公车消费的具体详实的账单都难觅踪影。倘若连公车的信息公开披露都没有做好做实,又如何去监督,总不能盲人摸象,各执一词吧。当然,杭州、温州公车改革的模式是逐步取消公车,实行货币补贴。某种意义上,这能减少公车改革的阻力,也值得各地借鉴。
可根治“车轮腐败”一定要从信息披露做起,同时还需严格的审计、全程的制度监督和广泛的社会监督配套跟进。什么样的公车消费算是过度消费?违规了有什么样的惩罚措施和力度?由谁来负责执行?这些细节都需要详实而严格的制度规定。否则,公车改革,仍会裹足不前,难产不已。
做好信息公开披露,从社会监督去倒逼公车改革。这当然很痛。触动既得利益,怎会不痛。但,沉疴已久,不可一拖再拖。(蒋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