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组织成员国外长理事会会议在北京举行
中新社北京5月11日电 (张晓宁)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长理事会会议11日上午在北京举行,中国外长杨洁篪主持会议,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五国外长出席。
本次会议为即将于今年6月在北京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峰会进行了政治准备。各成员国外长还审议了本组织框架内重要合作事项,制定进一步措施建议,并就国际和地区形势交换了意见。
杨洁篪表示,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国际和地区形势复杂多变,地区热点问题此起彼伏,给本地区安全、发展带来诸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同时,本地区各国致力于加快经济建设,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本组织发展面临新的机遇。新形势下,要全面深入落实成员国领导人达成的各项共识,团结协作,巩固互信,坚持以安全和务实合作为优先方向,坚持本组织倡导的新安全观、新合作观、新发展观、新文明观,加强在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的沟通、协调与配合。中方愿同各成员国携手共进,推动上海合作组织朝着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地区的既定目标不断向前迈进。
外长们对过去一年来上海合作组织各领域合作取得的积极进展,特别是“睦邻友好年”系列活动成功举办表示满意,一致认为,在新形势下,本组织应更好地发挥职能,扎实推进成员国务实合作,为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促进共同发展作出不懈努力。外长们同意,继续提高应对新威胁、新挑战的能力,完善危机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深化打击“三股势力”、毒品走私、跨国有组织犯罪和信息安全合作,共同应对金融、能源、粮食安全问题。扩大经贸、投资、交通、通信、农业、创新等领域合作,逐步成立上海合作组织专门账户、开发银行或其他金融信贷机构。大力推动人文交流。
外长们同意,上海合作组织应继续加强同观察员国、对话伙伴国以及联合国等友好国家和组织的务实合作。
外长们表示,愿共同努力,确保上海合作组织北京峰会取得成功。会议原则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中期发展战略规划》草案并决定提交北京峰会审议批准。
外长们对阿富汗和西亚北非局势表示关注,主张成员国应继续发挥建设性作用,促进阿富汗和平重建,呼吁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国际法准则,尊重地区国家和人民的自主选择,确保相关地区和平稳定和繁荣进步。
会议听取了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伊马纳利耶夫和地区反恐怖机构执委会主任朱曼别科夫的工作汇报。
会后,外长们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长理事会会议决议》并共同会见记者。
当天,各成员国外长还共同出席了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新馆舍揭牌仪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