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至立内蒙古执法检查 强调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
陈至立在内蒙古执法检查时强调: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 努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9日至10日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组在内蒙古进行执法检查。陈至立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努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检查组听取了自治区政府、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汇报,并深入社区、康复训练中心、企业、残疾人家庭进行了考察。陈至立高度评价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保障事业取得的成绩。她指出,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权益,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我国残疾人事业正处在最好的发展时期,但残疾人事业发展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
陈至立强调,要切实解决残疾人最迫切、最现实、最需要的问题,把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指标;要进一步加大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要着力解决残疾人关心的突出问题,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工作体制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和中央关于残疾人事业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积极推动残疾人就业,鼓励残疾人创业,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检查组组长陈斯喜,内司委委员赵锡君,部分港澳和内地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执法检查。(记者 黄小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