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回应公职人员被强捐1个月工资质疑
近日,有不少网友发帖称,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员工、教师和一些企业等,被强制捐出一个月基本工资给一个新成立的基金。消息引发网民广泛关注。14日下午,攀枝花市慈善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记者专访时表示,本次捐赠活动基本原则是自愿和无偿。在各单位开展捐赠活动中,个别单位存在宣传动员不够、工作不深不细、工作方法简单等现象,造成个别人员对此次捐赠活动不理解、不支持,产生“强捐”、“被捐”等印象。
《第一回应》栏目记者:攀枝花市为何要组织这次捐款?
攀枝花市慈善会相关负责人:我会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认为通过市慈善会发动社会力量,募集慈善资金,开展慈善帮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解决特殊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弥补现有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的不足。为此,慈善会给市委、市政府写了专题报告,建议由市慈善会向全市发出倡议,号召全社会开展自愿捐资助困活动,希望政府组织公务员等财政供养人员积极响应,推动全社会参与。通过募集专项慈善资金帮助城乡低保户、城市低收入家庭、农村低保边缘户等特殊困难群众,克服困难,增强生活信心。
《第一回应》栏目记者:在这次捐款过程中是否存在“强捐”、“被捐”等现象?
攀枝花慈善会相关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一章第四条“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规定,本次捐赠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和无偿。在各种相关场合和会议上,我会一直将自愿捐赠作为基本原则,没有将捐款额度与单位年底考核挂钩的要求,不存在强行摊派或者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完成捐款任务。
在筹措资金的安排中,我会把动员政府公职人员捐款工作放在了动员其他社会力量工作之前,是因为我会认为动员政府公职人员积极参与,带动全社会自愿捐款奉献爱心,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
目前,在慈善事业发展水平仍然比较落后的现状下,政府公务员等财政供养人员带头向特殊困难群众捐款,更有利于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更有助于慈善理念的宣传与推动,对带动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帮助困难群众,起到更好的示范作用。
在各单位开展捐赠活动中,个别单位存在宣传动员不够、工作不深不细、工作方法简单等现象,造成个别人员对此次捐赠活动不理解、不支持,产生“强捐”、“被捐”等印象,并直接影响党委、政府的形象。
我会已将掌握的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做了汇报,并再次重申了“自愿捐助”这一原则。我会将按照《中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相关规定,把这一造福于特殊困难群众的好事办得更能赢得财政供养人员的理解、支持,办得更得民心,更顺民意。
《第一回应》栏目记者:对于网络上出现的有关慈善募集活动文字材料影印件该如何解释?
攀枝花慈善会相关负责人:网络出现的有关慈善募集活动的文字材料影印件内容,经我会确认系伪造。我会除在市级新闻媒体上以市慈善会名义刊载了《“在同一片蓝天下”慈善关爱捐资助困活动倡议书》,播放了《在同一片蓝天下》电视专题片外,没有下发其他宣传材料和文件,更不存在由市委宣传部起草的倡议书,以及在新闻媒体上定期要有相关评论文章一说。
《第一回应》栏目记者:本次资金募集结束后,慈善会将如何管理资金,有哪些措施?
攀枝花慈善会相关负责人:为做好帮扶工作,管好用好专项募集的慈善资金,慈善会草拟了《攀枝花市慈善会帮扶特殊困难群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申请、审核调查、审批、公示、审计等程序;规定了帮扶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责任追究;帮扶资金要定期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定期在市主要媒体上公布使用情况,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此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在《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记者姜春媛 陈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