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校和国防生招生工作启动 招生范围有新拓展
中新网5月17日电 据国防部网站消息,2012年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全军招生办负责人介绍,今年总部出台的一些新政策,国防生招生范围有新的拓展。
据全军招生办负责人介绍,今年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招生阳光工程。实行招生政策、计划、章程、录取结果、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六公开”,严格按照规定比例组织面试体检,严格按照招生计划组织录取。
二是规范士兵招生加分项目。军事院校从士兵中招生,对英模烈士子女、服役贡献突出的士兵给予政策性加分,计入总分参加录取。
三是开展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在去年从大学本科毕业生士兵中直接选拔提干的基础上,今年单独组织大专毕业生士兵报考9所军事院校开办的本科班次,经两年院校培训后分配部队担任军官。
四是国防生招生范围有新的拓展。依托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飞行国防生,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招收刑侦专业国防生。
据悉,今年招收国防生面试体检工作也有所改进,为保证面试体检结果公平公正,全军招生办将抽组人员组成面试小组,交叉选派到各省进行面试;省军区抽调干部、纪检部门人员组成招生督察组,对面试体检进行全程监督;面试体检现场设置由有关军事院校、省级招生办、省军区招生办和家长代表组成的申诉复议组,对考生和家长的申诉当场进行处理;组织家长代表进入面试体检现场,监督各环节工作。
对士兵考学加分政策的执行,将分两种情况。一类是全军统一加分项目。面向两类对象:一是被中央军委、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战时二等功的优秀士兵;二是父母是烈士(含非军人)、服役期间因公牺牲或被中央军委、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士兵。依据实际贡献,分为文化考试成绩的10%、15%两个加分档次。另一类是军区级单位加分项目,主要面向参加重大任务、少数民族或父母在部队做出重要贡献的士兵,限定加分幅度不超过文化考试成绩的5%或不超过10分。由各军区级单位确定是否实行加分,并制定加分的范围、条件、分值和具体实施办法,提前向部队公布。士兵考学加分,先由士兵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基层单位至军区级单位逐级审核,并由所在单位按规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