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制止搞劳民伤财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政绩工程
何勇在云南调研时强调
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
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5月13日至17日在云南调研时强调,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全面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提供保证。
调研期间,何勇先后到昆明、玉溪,实地考察了企业、农村、城市社区、生态建设项目、文化设施,参观了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慰问了困难群众,看望了纪检监察干部。何勇在听取省纪委、监察厅工作汇报后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教育、监督、检查、处理、保障等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廉政与勤政一起抓,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制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规定的落实。协助党委、政府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认真纠正在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纯现象,坚决清除党内的腐败分子,维护党的队伍纯洁,不断增强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何勇强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维护好、坚持好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