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城乡同比在实践中完善
中新社北京6月21日电 从2011年上半年开始到今年底,中国各地县乡两级人大进行新一轮换届选举,截至目前,已有25个省市区完成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此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1979年以来进行的第10次乡级人大代表选举、第9次县级人大代表选举,也是2010年选举法修改后城乡首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为基层民主政治的依法实践开辟了广阔空间,彰显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民主追求,是中国民主法治进程的新进步。
对这件中国民众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各地也按照选举法要求,在实践中采取多种措施,确保选民登记、公布选民名单、推荐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和投票选举等各项程序依法进行,并采取措施有效应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首次城乡同比的选举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选民登记是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确认公民享有选举权的一道法律程序。任何选举都必须建立在及时而又准确的选民登记基础之上,没有选民登记的顺利进行和完成,选举的其他环节就无法继续,因而选民登记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但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数量的逐年增加,这个群体分布面广,流动性大,同时“人户分离”现象突出,易造成选民登记错登、重登、漏登,这使该群体的登记参选成为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重点和难点。
为保障流动人口参选,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使这一群体的民主权利在此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中更加受到重视。例如北京市规定,在北京市居住一年以上或者已经取得本市工作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只要取得户口所在地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就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的选区参加选举。市人大常委会还要求各选区采取措施方便流动人口登记和参选。
在江苏参加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外来人口分别为107万和22.4万。为此该省取消了参加本地选举的外来人口的居住期限等条件限制,并主动联系外来选民户口所在地选举机构以确认其选民资格。浙江绍兴县则对户籍在外地而在本地工作的人员,由选举委员会统一向选民户籍所在地的选举机构发函联系,帮助取得选民资格证明,防止同一选民在两地参选或未能参选。专门设立外来人口选区,为各类外来人员在本地参选创造条件。据目前统计,已有4名外来人口当选县人大代表,48名当选乡人大代表。
再如,如何让选民选出自己信任的代表,也是选举实践中的关键一环。以往选举时存在介绍候选人的方式过于简单,一些地方存在选民在不了解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下投票的情形,为此修改后的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
从各地情况来看,选举委员会依法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开展得比较普遍。重庆全市县、乡各有14112名和62165名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分别占代表候选人总数的91.26%和93.95%;成都市青白江区在区人大换届选举中,共召开见面会137次,参加见面会的正式候选人291人,候选人见面率达100%。
同时,为了增进选民对代表候选人的了解,各地还积极创新代表候选人介绍方式。如四川省广安市明确要求候选人应回答对参政议政能力的自我评价,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和重大社会问题的看法,当选代表后的打算等,以增加选民对候选人的了解。新疆各地则通过召开见面会、组织走访民众、视频介绍、手机短信等形式,充分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一些县乡还要求代表候选人在见面会时,采用双语向选民介绍各自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城乡代表人口的同票同权、同票同值的新实践,也激发了基层民众的民主参与意识和政治热情,已完成的省份中选民参加选举的热情较高,不少省份的选民参选率都在九成以上,如浙江省县乡人大代表选举的参选率分别为94.7%和92.4%,而在江苏省这两个数字分别为90.8%和91.1%。
有分析称,县乡人大代表制度的环节是选民选举代表,代表去议政、决政,关键是保障选民与代表、代表与决政这两组关系畅通,人大代表作用越大,选民热情才会高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