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委赴19省督察社会抚养费征收 预防粗暴执法
中新网6月28日电 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网站消息,国家人口计生委近日将派出10个督察组,赴19个重点省(区、市)进行督察。重点要督察和纠正基层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等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认真分析、研判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在年初以来开展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基层文明执法和信访专项督查等 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在人口计生系统启动依法行政督查工作。近日计生委将派出10个督查组,赴19个重点省(区、市)进行督查。
督查的重点是检查和督促各地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有关文件精神的情况;督查和纠正基层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排查社会不稳定 因素,化解信访积案和社会矛盾。
2012年6月26日下午,国家人口计生委召开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督查动员会。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王侠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她对督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工作中稍有不慎,就会引发不良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参加督查的同志们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负责地完成好督查任务。
二要查找问题。要做好督查前的准备工作,弄清省情、市情、县情,带着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督查。注意督查工作方式方法。要到问题多的地方去,听 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针对群众和基层干部反映的突出问题,帮助基层梳理和排查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共同研究探讨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
三要加强指导。要指导基层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坚持“三为 主”,加强日常管理服务,不搞集中突击活动,从源头上预防粗暴执法、行政侵权问题的发生。要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树立正确的考核导向。
四要遵守纪律。在督查工作中,要实行组长负责制,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