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分析: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缘何抬头?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上了解到,上半年我国安全生产领域一次死亡3至9人的较大事故起数、死亡和下落不明人数同比均下降约两成。但上半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起数、死亡和下落不明人数同比却分别上升14.3%和37%。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缘何抬头?我国安全生产又面临哪些挑战?
据介绍,1至5月全国发生各类事故111330起,死亡和下落不明23691人,同比减少48090起、4978人,分别下降30.2%和17.4%。上半年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但与此同时,上半年我国发生重大事故32起,死亡和下落不明470人,同比增加4起、127人。
“造成目前一些地方和单位重大事故多发的原因,虽然有进入主汛期后各地降水集中,暴雨、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方面的因素,但最主要的还是主观努力不够,工作存在差距。”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表示。
他分析说,部分地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上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同时,“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不够深入扎实。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着走形式搞过场倾向,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大量存在,甚至顶风作案、导致事故发生。
据介绍,上半年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较大和重大事故起数,仍占全部较大以上事故总量的44%。32起重大事故中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有21起,占65.6%。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杨栋梁说,据初步调查,发生“2·28”爆炸事故的河北赵县克尔化工厂,以及发生重大透水事故的黑龙江鹤岗市峻源二矿、贵州铜仁新生煤矿、吉林蛟河丰兴煤矿等企业,普遍存在安全责任意识淡漠、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
而由于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安全措施不严密也导致了上半年多起事故。杨栋梁说,近期发生的煤矿瓦斯爆炸、金属矿提升罐笼坠落、冶金企业煤气爆炸、商厦火灾、危化品道路运输泄露燃烧等重大事故,都是由于重大隐患长期存在、迟迟得不到治理,最终酿成大祸。
与此同时,上半年因施救不当造成伤亡人数增加的情况时有发生,表明一些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没有采取科学严密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此外,杨栋梁表示,一些市、县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管力量和权威不足。一些基层监管人员存在畏难情绪和“怕”字当头,没能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执法效率效能亟待提高。
面对上半年重大事故多发的情况,我国需对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前部署。杨栋梁分析认为,下半年安全生产面临诸多挑战,首先是汛期和夏季影响安全生产的自然灾害增多。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一向多发高发。去年7月和8月曾发生重特大事故13起,其中特大事故2起,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任务十分艰巨。
除自然因素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也给安全生产带来新挑战。杨栋梁说,当前经济增速相对趋缓,一方面使煤矿等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现象有所缓解,但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些新的不利因素。企业订单不足,生产均衡被打破,间歇生产、时停时开,更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煤炭等货款回收困难,可能导致安全投入减少,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拖延,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受到削弱。
“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杨栋梁表示,下一步要强化“打非治违”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对处置安全生产紧急情况和重特大事故的能力。(记者陈炜伟、朱立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