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财产“内网公示”离透明还很遥远
7月16日,江苏省淮安市正式出台《关于同步公示拟提拔干部财产的暂行办法》,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对淮安市、县两级拟提拔乡(科)级以上干部全部实行财产申报公示,但公示内容暂不对公众公开,只在内网公示。(7月17日《北京晨报》)
在严峻的反腐形式下,民间对建立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吁请声日益高涨。淮安此次祭出拟任干部财产公示的招数,意在干部提拔任命之前消除腐败基因,避免新官“带病提升”,让人充满期待。
对此,当地官员“很淡定”。这种淡定,一方面来自于“清者自清”的自信;另一方面,更是来自于公示只在内网进行。也正是这欲拒还迎的内网公示,虽然离民众想象的公示只有一步之遥,但效果却要差之千里。这种“不完全公示”,离真正的公共监督还很遥远。
“宁要不完美的改革,不要不改革的危机”。改革诚然是好的,但改革不只是赏心悦目的概念,更不是民意饥渴下制造的政绩噱头,不触动现实利益的改革实际上是对民意的欺骗。公不公开、透不透明,其间本不该存在朦胧地带。而朦胧地带之所以存在,只能说明这样的制度改革是存在妥协的。既然反腐已经成为由上而下的共识,那么为何不能拉开财产公示的最后一道纱窗?言行步调不一致,权力部门在公示上不敢直面公众,恐怕难以洗刷某种嫌疑。
官员财产公示等制度改革,目标不难定位,就是为了实现更加广泛的公共监督。在类似淮安财产公示制度改革的迷惑下,实现权力公开透明的脚步在徘徊中难以走上正途。这样的伪信号,更近似于以“望梅止渴”的手段暂时消解民意焦渴。在伪信号的迷惑中,权力获取了喝彩,民意得到某种程度的消解,但这更容易成为权力潜行的缓兵之计。
从内网到外网,技术上而言,并不难实现。但官员财产要真正实现透明,则完全取决于改革者的决心。如果财产公示的制度改革,只是在内网上画圈,并不能置于公众目光之下,这样的公开与不公开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改革需要循序渐进,但并不意味着可以在模糊地带绕圈子。(时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