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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称钓鱼岛是中国领土铁证如山 不容日美摆布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7月23日 12:14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参与互动(0)

  连日来,石原慎太郎在日本上演的购买钓鱼岛闹剧,着实给中日关系蒙上一层阴影。日本政府也企图借机通过购岛实现“国有化”。如果任由事态持续发酵,中日关系将前景堪忧。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土,中方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和充分的历史法理依据。问题在于,长期以来,日本除了真正有研究、有良知的少数学者以外,日本政府、朝野各党、主流媒体的主张基本一致,都坚持“尖阁列岛”(钓鱼岛列岛)是日本固有领土。日本公众并不了解中方的正确看法,因而也不会理解中方所做的反应。

  在这种情况下,日本右翼势力很容易利用领土争议煽动民族情绪,捞取政治资本,从而进一步损害中日关系。因此,详细、全面、客观、不懈地说明中方在钓鱼岛问题上的历史和法理依据,使日本公众和国际社会了解钓鱼岛问题的真相,无疑是扶正压邪、改善中日关系的当务之急。

  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铁证如山

  “涉琉球境界地,名赤屿”一语的确切含义是,册封船到达即将涉水前往琉球的中国边界海岛--名为赤屿(即赤尾屿)。日本人按日语语法习惯简单地理解古汉语,或刻意无视这句话中的“涉”字,就会把它曲解为“琉球境界地名赤屿”,结果必然自我误导,大谬不然

  1971年12月,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称:“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岛屿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它们和台湾一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的。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最先发现、命名、利用、拥有并列入海上防区的固有领土。日本说这些岛屿属于冲绳县。然而,冲绳县本身并非日本的固有领土。在19世纪70年代冲绳的前身琉球国被日本武力侵吞之前,曾与中国有约500年友好交往的历史和十分明确的海上边界。

  从1372年起,中国明清两代册封使就把钓鱼岛作为出使琉球海上必经之路的标志,早于日本人发现钓鱼岛500多年。此后,琉球国不断派人到中国朝贡。据中国史书记载,明帝赐闽人善操舟者三十六姓赴琉,以利往来朝贡。据清康熙册封使张学礼记载,“赐三十六姓教化三十六岛。”当时,中琉双方已确认琉球国为36岛,其中不包括钓鱼岛列岛。中琉海上边界在中国钓鱼岛最东端的赤尾屿和琉球国最西端的古米岛(今称久米岛)之间。据清朝册封副使徐葆光所著《中山传信录》记载,八重山是“琉球极西南属界”.作为册封国与朝贡国之间的关系,彼此之间确认海上边界是基本前提。

  早在1403年有关中国海上航路的《顺风相送》一书便记载有钓鱼屿。此后,明清两代册封使撰写的官方述职报告《使琉球录》,都确认了从福建到琉球的海上航路。明朝册封使陈侃1534年撰写的《使琉球录》便明确记载了海上航路和中琉海上边界:“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程。夷舟帆小不能及,相失在后。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久米岛),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见古籍影印件一)这证明,古代琉球人过了赤尾屿,看到古米山(久米岛)才认为到达自己的国家。

  1561年赴琉球的明朝册封使郭汝霖在《琉球奉使录》中记载:“闰五月初一日,过钓鱼屿。初三日,至赤屿焉。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再一日之风,即可望姑米山(久米岛)矣。……初六日午刻得风乃行,见土纳己山。土纳己山,琉球之案山。”文中的“案山”在古代汉语中即“界山”之意。土纳己山,即琉球的“渡名喜岛”.这段话更清楚地证实,当时中国已将钓鱼岛列岛中最靠近琉球的赤尾屿作为与琉球分界的标志,而“渡名喜岛”与久米岛一样被视为琉球界上岛屿之一。

  1708年琉球大学者程顺则在《指南广义》一书中也清楚地记载了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并称姑米山(久米岛)为“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等于承认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中国。清朝册封使徐葆光在《中山传信录》中对此加以引述和肯定(见古籍影印件二)。

  这里必须指出,既然中琉双方早在明清就已确认钓鱼岛的附属岛屿赤尾屿是与琉球划界的中方岛屿,无论从历史或法理上看,钓鱼岛列岛虽然是无人岛,但早已不是日本所谓的“无主地”.因为“无主地”不可能作为一国海上边界的标志。

  今年7月17日,日本《产经新闻》如获至宝地刊载了日本学者发现明代册封使郭汝霖在《石泉山房文集》中一段上奏文(见古籍影印件三),宣称这是第一次发现了中国明朝承认钓鱼岛是日本的证据。该学者就这份文献加以曲解称:“赤屿是琉球人命名的边境,明朝皇帝的使团对此正式承认。”

  然而,如前所述,琉球国认定的36岛中从未包括赤尾屿,而古米山(久米岛)、土纳己山(渡名喜岛)才是琉球人命名的琉球边界,赤尾屿是与琉球分界的中方岛屿。对此,明朝册封使郭汝霖已有明确记载。

  郭汝霖在《石泉山房文集》中记载的内容是,他于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四月初二奉命册封琉球,因福建连年遭到倭寇侵扰,故被迫滞留到嘉靖四十年(1561年)五月才出航。书中“闰五月初三涉琉球境界地名赤屿”这句话,与郭汝霖的《琉球奉使录》中记载的史实完全吻合。

  古代汉语没有标点,其原意是“闰五月初三,涉琉球境界地,赤屿,……”文中的“涉”字,是将要涉水前往之意。“涉琉球境界地,名赤屿”一语的确切含义是,册封船到达即将涉水前往琉球的中国边界海岛--名为赤屿(即赤尾屿)。日本人按日语语法习惯简单地理解古汉语,或刻意无视这句话中的“涉”字,就会把它曲解为“琉球境界地名赤屿”,结果必然自我误导,大谬不然。

  关于中国与琉球的交界究竟在哪里,清册封使汪楫1683年所著《使琉球杂录》中专门做了记载,即册封船过赤尾屿后“过郊”时所渡过的“黑水沟”(琉球海沟)就是中琉海上边界。文中称所谓“郊”,指“中外之界”,即中国与琉球王国的海上边界(见古籍影印件四)。

  另外,中国明清两代的地图在中国的版图和海防图中明确标出了钓鱼岛列岛。例如,1863年《皇朝中外壹统舆图》中“大清壹统舆图”便标出钓鱼岛列岛(见古籍影印件五)。

  早在明代,为抵御倭寇,钓鱼岛列岛便被列入中国的海上防区。明朝嘉靖四十年(1561年),明朝抗倭名将胡宗宪与郑若曾编纂的《筹海图编》一书中的“沿海山沙图”、《郑开阳杂著》中郑若曾所绘《万里海防图》等,都将“钓鱼屿”、“黄尾山(黄尾屿)”和“赤屿(赤尾屿)”纳入其中,视为抵御倭寇骚扰浙闽的海上前沿(见古籍影印件六)。

  中国明清两代水师(海军)就在钓鱼岛海域巡航、泊船,实行有效管辖。据清朝监察御史黄叔巡视台湾后于1722年撰写的《台海使槎录》卷二“武备”记载:“大洋北有山,名钓鱼台,可泊大船十余,崇爻之薛坡兰可进舢板。”文中“崇爻”是形容高耸交错,“薛坡兰”指钓鱼岛附属岛屿南小岛和北小岛等。这证明,清朝政府巡视大员在1722年之前就实地考察过钓鱼岛列岛,并曾建港泊船。

  不仅如此,该书还详细地记载了中国清朝水师营在钓鱼岛海域巡航的情况(见古籍影印件七),是中国有效统治的有力证据。例如,其中称,巡哨船因岛屿“沿海暗沙险礁”而难以驾驶,只能等涨潮水平时才能进港,否则会搁浅或遇到风暴而无处泊船。改乘几艘轻盈平底的舢板随波漂浮也比较容易巡防,还可随处停泊。当时从事商旅贸易的这种平底船曾在海上来往如织。康熙壬寅五月,清政府水师营曾雇用这种船出海巡逻,遭遇暴风,桅杆折断而飘至浙江黄巌,人船都保住了。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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