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提高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保障水平
中新网7月26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同意民政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并于26日全文公布。《意见》明确,提高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保障水平。
《意见》指出,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机构要建立绿色通道,坚持“先救治、后收费”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救治。对急危重症的,要优先救治。
《意见》明确,因紧急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有加害人或责任人的,由加害人或责任人承担;无加害人或责任人以及加害人或责任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的,按规定通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解决;因负伤造成长期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较重的人员,可通过适当医疗费用减免、城乡医疗救助等方式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致孤儿童的医疗保障,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覆盖范围,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救助,参保(合)费用可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解决。
【编辑:马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