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总将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提升至Ⅱ级
中新网8月1日电 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网站消息,国家防总决定于8月1日18时将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由Ⅲ级提升至Ⅱ级。
当前,长江中游干流持续高水位、部分江段超警时间长、巡查防守任务艰巨,黄河第3号洪峰正在宁蒙河段演进、干流河段持续大流量给堤防防守带来巨大压力,华北、东北、西北以及西南、东南沿海等部分地区持续强降雨,特别是今年第9号台风“苏拉”和第10号台风“达维”即将接踵登陆中国东部沿海、影响浙闽苏鲁等10多个省份,全国防汛防台风形势十分严峻。
鉴于此,按照《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国家防总决定于8月1日18时将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由Ⅲ级提升至Ⅱ级,在前期向十余个省区派出工作组的基础上,又向山东、辽宁防台风一线和长江、黄河抗洪一线加派工作组,协助指导防台救灾和抗洪抢险工作。
同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指和各流域防总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强化应急值守和会商研判,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科学调度各类防洪工程,加强堤防、闸坝和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巡查防守,及时组织海上船只回港避风,提前转移海上作业人员、鱼排养殖人员以及受威胁地区的群众,确保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和台风灾害损失。
【编辑:马学玲】
专题:2012年抗洪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