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向新源和静震区下拨2.5亿中央自然灾害补助金
2012年08月09日 11:21 来源:新疆日报 参与互动(0)
我区下拨2.5亿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
保障地震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近日,(新疆)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下拨2.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冬令救济补助资金,专项用于“6·30”新源及和静地震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和倒损住房的恢复重建,以帮助灾区妥善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要求,此次下拨的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要与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统筹使用,各地要加强合作,保障重点,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补助资金;财政、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救灾资金的使用管理,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资金适用范围,确保专款专用,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下达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益。
据悉,6月30日新源、和静交界发生的6.6级地震共造成15.5万人受灾,52人受伤,7万多间房屋倒损,4.8万人需要紧急转移安置,直接经济损失达12.23亿元。(记者杨英春、实习生董晓东)
【编辑:马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