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监控强制休息收效甚微 特大交通事故屡上演(2)
是否应该取消长途卧铺客车
2011年12月31日,工信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632号文件,该文件规定,自2012年3月1日起,相关卧铺客车产品暂停生产、销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停办理卧铺客车注册登记。
根据卧铺客车正常报废时间,这个规定意味着,5年左右客运市场上的营运卧铺客车将消失。
2012年1月12日,国务院京珠高速河南信阳“7·22”特大卧铺客车燃烧事故调查组在事故报道里强调:国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和修订道路客运安全相关政策标准,提高营运车辆准入安全门槛,增加客运车辆尤其是卧铺客车的安全配置要求,逐步淘汰安全性能低的道路客运车型。
山东省交通厅曾在“7·22”事故后,暂停营运卧铺客车、双层客车许可,暂停运距在2000公里以上的班线客运许可。
这些举措,曾被业界解读为“一场大火烧断卧铺客车前途”。
另一种质疑随之而来,不让卧铺客车、双层客车上路是否合理?数据显示,全国目前共有运营类卧铺客车近3万辆、客位近100万个、客运线路5000余条,主要承担国内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和部分400公里~800公里线路,以及部分国际道路运输线路,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
而且,卧铺客车是满足中低收入人群,特别是农民和农民工长距离出行需求的重要运输方式。因其具有价格相对便宜、节约旅馆宿费、包裹与人同行以及满足乘客长距离出行休息需求等特点,对比民航和铁路客运特别是高铁客运,在经济效益、时间效益上具有整体出行成本较低、中转换乘次数减少等比较优势,深受中低收入人群的欢迎。
有评论据此指出,特大事故的“真凶”是管理问题,而不是技术问题。“板子打在卧铺客车上当然能显示有关部门决策果决、行动果断,但真凶不治罪,即使取缔了双层卧铺客车,也难保其他客车不发生类似问题。相关部门还是应该在加强管理和提高标准上下大工夫。”“事故发生后,进行安全大检查是极有必要的,但如果每次总是如出一辙的突击处理手法,每过一段时间后,安全隐患又是一样地死灰复燃,每一起灾难、事故所带来的经验与教训,究竟能在我们心中保持多久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