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关注十八大代表履责能力 应承担更多改革责任(3)
代表应履责
相对于选举本身,白智立更关注这些当选代表的代表性,“更重要的是他们是否具备足够的履责能力”。
王京清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中央要求的十八大代表是要“选好选优”,其要求有五个方面: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正确的政治立场、良好的品德作风、优秀的工作业绩和较强的履职能力。“看一个党员能否作为代表,关键是看他能否按照党章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能否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还要看他能否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是否得到广大党员的认可。”
一直以来,中央对于代表的履责能力均有要求。陈雪薇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有些地方党委已经按照中央要求实践过,“每位十八大代表都要有明确的自身定位和职责要求,尤其要发挥党内监督的作用”。
“新一届党代表应承担起更多改革的责任。”中国社科院现代史所研究员马勇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更倾向于把十八大代表的履责看做中共启动新一轮改革的重要契机,他建议从这些代表入手,开始推行财产公开。
马勇坦言自己是在提出“真诚的建议”,作为现代政治可衡量标准的财产公开,在十八大代表履责之际践行,“如获成功不但是对民意的回应,更重要的是会为中国未来的改革打下一个好基础”。
同时,马勇建议新一届中共党代表应“逐步政治家化”,虽非每一位代表都能达此目标,但是“党中央应积极培养他们”,因为未来五到十年,这些人会是中国体制的精英,他们应更多思考“宏观的、前瞻性的、符合科学规律的事情,而不能仅仅局限于自身或者某个小圈子的利益”,而这样一批具备政治家素质的代表,会对中国未来的改革发展产生重要意义。(记者/赵杰 实习记者李洋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