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眼看高速路节假日“免单账”
半个月后的中秋国庆长假,全国小型车辆将首次被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财政与金融研究所常务副所长胡方俊曾经作过计算,重大节假日,一个省收费公路的每日收费额为3000万~5000万元,几个重大节假日加在一起大约为6亿元,全国近200亿元。
数字虽然枯燥而生硬,但往往隐藏着秘密。且不说这200亿元是少收还是本来就不该收,仅就“少收200亿元”这个判断来推理,就可以发现一个惊人的秘密,按照这种标准收费,全国每年光高速公路通行费就上万亿元。要知道我国去年的财政收入103740亿元,比上年增加20639亿元,增长24.8%,已属不少,而高速路通行费居然能达到上亿元,实在令人咋舌。看来,所谓的“高速路是高价路”,“金桥银路”,“高速路是摇钱树、提款机”等说法,绝不夸张。
还得厘清一个概念。节假日免除通行费不是面向所有的机动车,只是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不知道相关专家所称的年少收200亿元是所有的车辆通行费还是小型车的通行费,如果是前者,恐怕每年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可能更高,远超过一万亿元。
高速公路收费高,有目共睹,可怕的是不该收也收,到期了仍坚持收。试问:那些超期收费的高速路何时才能真正实现免费?众所周知,去年6月14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发出通知,宣布从2011年6月20日至2012年5月31日,将开展收费公路违规及不合理收费专项清理,其间禁止新增经营性普通公路。已还清建设贷款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要立即停止收费;收费期满的公路收费项目,要坚决撤销。同时,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但据中青报报道,一年的专项清理已经过去,但停止收费的高速公路却屈指可数,比如在前不久北京暴雨中造成100多辆机动车被淹的京港澳高速公路,原名京石高速公路,是北京第一条收费高速公路,1987年11月开始收费至今。
贷款还够,收费公路到期,就应该立马停止收费,而不应该由还贷公路转为经营性收费公路,继续让民众埋单,而肥了少数人或相关利益集团。还以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为例,截至2004年12月已累计收费17亿余元,偿还贷款等款项后还剩余近6亿元。按说该路段必须停止收费,但经过相关部门与企业的“巧妙”运作,京石公路还清贷款本息的时间居然推迟到2026年。这显然是把收费公路当做了印钞机,是赤裸裸地与民争利,夺取民利,既伤害了车主的财产权,也践踏了制度尊严。高速公路上市公司的暴利是地球人皆知的秘密,相关年报显示,重庆路桥2011年的毛利率高达91.4%,已经超过了白酒行业。暴利从何而来?难道容忍这样的暴利存续下去?对仍在超期收费的高速路难道继续袖手旁观?
相关专家大谈特谈少收200亿元,本来是展现相关部门让利于民的决心、相关企业损失的力度之大,却一不小心暴露了真相,原来我国的过路费如此之高?如此之高,物流成本能不高吗?物价能不涨吗?如果合法合理地收倒也没什么,怕的是违法违规地收。过路费如此之高,提醒国家相关部门真该真格清理乱收费并严惩责任人了。(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