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用“晒贫困”的热情去晒晒官员如何?
公布受资助的贫困学生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这原本是一件好事。可是宿州市萧县扶贫办最近在网上不仅公布了学生的身份信息,还将学生父母的姓名、银行卡号甚至是手机号码一同晒出来了,让当事人直呼“接受不了”。(9月14日新华网)
公共之事,摆脱公众质疑的最好办法只有一种——彻底的公开透明。因此,将接受资助的贫困学生的名单公布,是非常有必要的。可是,政府部门不能将个人信息彻底透明化。超越了某个限度,还可能涉及行政违法。
将手机号码、银行卡、家庭住址、父母姓名等具体信息都公开,在事实上构成了贫困学生私人信息的泄露。没有将信息进行筛选,就统统公布到网上,还是一种懒政。在这样的懒政之下,我们会非常容易地读出一种“嗟来之食”的味道。对于这些接受救济的贫困学生及家庭而言,贫困的不仅仅是经济,还有他们的尊严。
未起到保护个人信息的责任,只是一个表面问题。而将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父母姓名等信息一并公开,明显暗含着对贫困学生的歧视。说得严重一点就是,接受救济,不能无底线地把人家信息公开,让家里的一切都暴露给整个社会看。在某种程度上,“贫困”也可视为一个人需要被保护的隐私,如果当事人只愿意在有限范围内曝光隐私,那么我们就不能够因为给予了扶助就违背其意愿。所以无论是对于有关部门还是社会组织而言,如何在接受监督与保护隐私之间寻找一种平衡,就成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同时,这还可能涉及到“不公”——该加大透明的地方不透明,不该完全透明的地方彻底透明。一者,假如我国各地方的廉租房、保障房都以如此力度公开化、透明化,则普遍存在的“开宝马住廉租房”的现象,也就不会存在了。当然,这还包括所有的权利救济问题,比如,农村低保的发放,拆迁补偿款的发放等领域。二者,假如政府的公共财政与官员的个人信息,都用此力度来公开,则政府官员权力寻租的空间、公款消费的空间,都会大大缩小。
公开透明没有错,但是对于权利而言,公开透明一定要有个度,也要对公权力和私权利进行区别。对私权利而言,权力不能摆出一副“嗟来之食”的架势。至于公权力领域,比如公共财政的使用情况、政府的“三公消费”、官员的财产、配偶工作情况,都应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来实施。在没有做到这些之前,无底线的公开贫困学生的信息,是一种并不妥当的做法。(王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