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社会救助体系告别临时单一 制度保障困难民众
10年社会救助体系告别临时单一
城乡困难民众生活有了制度保障
关键数字看10年
——各级财政救助资金投入总量增长了近9倍,各项救助补助标准和补助水平逐年提高,8100多万人常年得到救助,占全国总人口的5.9%。从2009年起,中央连续3年为低保、五保对象等群体发放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共计355.6亿元。
——实现了由强制性收容遣送到关爱型救助管理的顺利过渡,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960万人次,尤其是对流浪未成年人采取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家庭等措施,受到好评。
——救助8.55亿人次受灾民众。建起18个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民众受灾24小时内可获救助。
——养老机构床位数增长了3倍多,各省区市均出台了老年人社会优待政策。
从2002年到2011年,中国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减灾救灾能力显著增强,社会福利制度逐步向适度普惠转型,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创新发展,慈善事业加快发展。这是记者今天从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副部长姜力和窦玉沛向媒体介绍了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的进展情况。
李立国说,10年来,中国的社会救助制度实现了从临时性、单一性社会救济向制度化、综合性社会救助的历史转型,救助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城乡各类困难民众基本生活有了稳定可靠的制度性保障。
从2002年到2011年,城市低保对象月平均保障标准由148元提高到288元。2007年,农村低保全面建制。此后,年平均保障标准由2007年底建制时的840元提到2011年的1718元,低保制度实现了城乡全覆盖。
10年来,从南方低温雨雪冰冻,到汶川地震、青海玉树地震,再到甘肃舟曲泥石流等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时,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都圆满完成了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减灾救灾能力显著增强,累计救助的受灾民众达8.55亿人次。
目前,自然灾害救助已步入法制化轨道,救灾补助项目不断完善,救灾补助标准大幅提高,减灾救灾装备水平和保障能力也得到了切实增强。
10年来,中国不仅新增了人均60元的旱灾救助,还新增了过渡性生活救助、遇难人员家庭抚慰、“三孤”人员安置项目,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公路、铁路滞留人员纳入了救助范围,年均救助受灾民众9000多万人次。
李立国说,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制定并完善了灾害救助的应急预案和相关配套制度,中央救灾资金投入连年增长,救灾项目不断完善,一般性倒房重建以及受灾民众冬令、春荒期间的补助标准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目前,国内已建设了18个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基本实现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受灾民众得到基本救助。
他说,本次云南彝良地震发生的次日,民政部会同财政部下拨了7.5亿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救灾物资调拨已经全部到达灾害现场,在安置群众基本生活中发挥了有力保障作用。
李立国说,中国以健全扶老救孤体系为重点,稳步推动社会福利制度向适度普惠型迈进。10年来,养老机构床位数增长3倍多,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窦玉沛表示,民政部决定,在“十二五”期间连续5年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并且启动敬老、爱老、助老工程。民政部还制定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监测指标体系,随时对各地的发展进行监控,并且制定了以奖代补的政策。此外,还将以加大投入和优惠政策为动力,通过税收、土地、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确保在“十二五”末,按照国家确定的目标,每千名老人由目前的19张床位提高到30张床位。还将建立养老机构的准入、监管和退出的机制,确保养老服务水平的提高和健康发展。(记者 叶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