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别忽视争议海域资源开发 防日越搞小动作
国务院日前集中批复了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西等8个省(市、自治区)的海洋功能区划。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刘曙光教授17日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海洋的开发与保护具有整体性、开放性以及动态复杂性,分省域海洋开发,好处是明确了主体,但分割了海域。希望各省规划的出台,别影响我国在争议海域的资源开发与保护,以及跨海域共同开发的参与。
海洋空间规划应从二维变成三维 先调查后开发
刘曙光教授近年来在浙江、山东、广东等省调研发现,这些省份的海洋开发思路,仍然是二维的、短期的、可分割的。他认为,“分割式思维搞可持续的、整体性海洋开发是一种思维错位。”
据刘曙光介绍,我国的海洋功能规划与国际上流行的海洋空间规划,本质区别在于,一个是二维平面的规划,另一个是三维立体的规划。
“美国等国家对海洋的规划利用是从观测调查开始而不是先开发。我国的二维规划主要侧重于海域使用面积,而深度海水利用,以及海底资源开发与保护,这些‘看不见’的资源常被忽略掉,造成了很多浪费。并且对于开发风险、开发保护这些立体的开发模式注意不足,盲目填海、在海岸带建不动产,最大的害处是一次性开发,对经济可持续发展没有好处。”刘曙光表示。
开发的同时应制定环境保护规划 保护与发展并进
今年4月,国务院批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规定沿海省市海洋功能区划制定的原则是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原则”,合理配置海域资源。
刘曙光认为,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国内内需动力不足的情况下,8个省份的海洋功能区划获批,“符合全国规划的范畴,是一个正常合理的节奏”。他同时建议,“最好做一个与海洋功能规划相关的海洋开发与保护规划。海洋保护与海洋开发要有同等约束力,并且海洋保护约束力更强。因为海洋的服务功能是隐性的、长期的,是缺乏现有利益主体的。使用海域有限,如果一味填海,可能失去了一些更大的空间。”
刘曙光指出,海上划界与陆上划界不太一样,海上没有固定的居民,只是一些海上经济活动,而有些海洋经济活动,比如海洋石油、海洋运输,甚至是海洋渔业,没有一个明显的空间概念。这些方面给我们造成一些难题:省级规划能抓哪些东西;和全国相关部门之间的规划或是开发行为怎么协调;如何协调海洋经济的行业部门和地区的规划。“看到相关报道所提到的利好消息——能够填海,占用海岸带。此法似乎有种被误导的隐忧。会造成新一轮不动产开发吗?会造成新一轮港口竞争吗?这可能不是国家的本意,国家的目的或许在于控制和指导。通过简单的审批看不到相应的行动和约束,这方面值得后续关注”。
海洋经济是开放竞争的 海洋开发不应总在家门口“圈海”
刘曙光认为,全国耕地保有量有18亿亩的红线,海上应该也有类似的红线。我们应像重视陆地一样重视海洋,但不是陆地那样的开发思路。不要在家门口开发个没完。海洋经济是活的、开放的、竞争性的,不像陆地经济是丛林经济。海洋开发应该多往外伸,不要总在家门口“圈海”。
刘曙光说,“有争议的海域,往往不是省属、省管辖的海域,在专属经济区的外缘,像钓鱼岛。而这些往往是国家需要沿海省份参与保护的。我们不能继续老思路,重近轻远,重易轻难。这对我们的海洋权益保护没有好处。”
刘曙光强调,不要忘记深远海的利益,以及沿海省份在有争议海域上的责任。“要立足长远,不让日本、越南做小动作,趁机捞好处”。 (记者 李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