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期待“破冰” 理念已深入人心
编者按
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一直是舆论关注焦点。日前,陕西“表哥”杨达才的“手表门”事件和广州“房叔”蔡彬的“21套房”事件再次引发公众和舆论热议,对于建立官员财产收入公开制度的呼声再次高涨。
从新疆阿勒泰的“吃螃蟹之举”,到湖南浏阳的“最彻底公开模式”,再到浙江慈溪、宁夏银川的探索,尽管这些试点地区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并没获得持续效果,但财产申报公开的理念已深入人心,未来法制化趋势已不可逆转。现实障碍是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如何真正破冰,从顶层设计的创新到立法循序推进,从政策环境改善到强力问责落实,这一系列问题都亟待解决。
最近,陕西“表哥”杨达才的“手表门”事件和广州“房叔”蔡彬的“21套房”事件再次引发社会公众要求建立官员财产收入公开制度的强烈呼声。记者调查发现,尽管遭遇一些现实障碍,财产申报公开的理念已深入人心,未来制度化趋势不可逆转。
从申报到公开的距离
早在1988年,全国人大就曾提出官员财产公示立法动议,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将《财产收入申报法》正式列入5年立法规划。1995年5月,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要求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半年向单位人事部门申报个人收入。
2001年6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又联合发布《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要求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每两年向中央组织部报告家庭财产,并“由报告义务人在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内或者规定范围内通报。”
2010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修改后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但以上文件都只要求官员向内部报告个人或家庭的财产收入情况,并未要求向公众公开。
然而实践中,向内部公布财产往往与官员实际财产有一定差距。比如最近曝光的广州番禺区综合执法分局政委蔡彬就是被网友举报拥有21套房产而被停职。广州市纪委此前曾在官方微博发布称:“经番禺区纪委初步查实,蔡彬家庭房产数量与网帖所列数量基本一致,部分跨区房产还有待查证。目前,查实房产数量与其向组织申报的数量存在一定差距。”
这表明财产申报工作还停留在“浅层次”,不能完全真实反映公务人员财产状况。西南政法大学政治学教授王安白指出,由于审查、问责等配套措施的缺失,目前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也大打折扣,存在“申报多少就是多少”的情况。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律师协会会长韩德云也表示,自1995年4月30日《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实施后,全国就开始了县级以上官员的财产申报工作,但实施情况多流于形式。目前官员财产申报仅作为一种内部监督机制,只对上级纪检部门,并未向社会公开,公众一无所知。
“ 虎头蛇尾 ” 背后的难言之隐
从申报到公开,不少地区做了有益的尝试。然而从开官员财产公示先河的新疆阿勒泰,到被誉为“最彻底公开模式”的湖南浏阳,再到制度破冰、地方探索样本的浙江慈溪、宁夏银川,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最终多是草草收尾,给公众留下“虎头蛇尾”之嫌。
2009年,“第一个吃螃蟹的”新疆阿勒泰市把近千名官员个人相关事项“晒”在网上,在公示网站上可看到各位官员的工资收入、各类奖金津贴,还有各种理由收取的礼金等。而该制度开启一年多后,随着市纪委书记吴伟平病逝不了了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当地干部在吴伟平病逝后透露,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推动后,吴受到来自各方很大压力。
曾被外界称为官员财产公开“最彻底”的湖南浏阳市实施后三年也“偃旗息鼓”。记者联系了浏阳市纪检委党风廉政建设室的相关人员,她告诉记者:“现在已没听说这回事了”,但对于具体做法避而不谈,仅用“领导开会了”回应。
公众和媒体普遍质疑已有的试点中,不少“公示”流于形式,其内容真实性没有保证。9月21日,记者在浙江省金华磐安县的“中国磐安网”上看到一份官员任前公示。在这份《磐安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任前公示》上,除了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现任职务、拟任职务之外,还对14名拟提拔干部的财产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其中包括四个部分:房产、车辆、2011年年收入、投资及收益情况。
磐安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次公示在磐安县属第一次,以后是否继续要看后续反响和计划才能决定。对于如何确保公示内容真实性,该负责人表示,拟提拔人选在公示期间或提拔后,有群众反映和举报的,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对拒绝申报的拟提拔人选,建议县委不予提拔。他坦言,“我们要求干部个人对自己的信息负责,实际操作上很多信息我们也没办法核实,主要靠个人自觉和群众监督。”
此前在校大学生刘艳峰向陕西省财政厅申请公开近日被曝光的陕西“表哥”杨达才的工资收入,但陕西省财政厅曾以“杨达才工资不属于其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为由拒绝了刘艳峰的申请。这也折射出官员财产收入公开仍存在不少现实障碍。
制度 “ 破冰 ” 与立法先行
调查中,专家表示,政府信息公开、官员财产公开、舆论监督是防止公共权力腐败的“三驾马车”。经过政府与公众良性互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舆论监督已卓有成效;而官员财产公开也期待真正“制度破冰”和“成功案例”。由于没有制度和法律保证,多数地区试点成为当时当地领导者的“勇敢”尝试,很难形成长效机制。
今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第7年在“两会”上提出官员财产申报公开立法的议案,题为《请求全国人大尽快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纳入立法计划》。韩德云认为,目前颇为紧要的是推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然后才能有望看到相关法律的出台。
“2011年中纪委答复则是历年来最肯定、最清晰的。”韩德云说,中纪委首次表态将尽快推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立法进程。他建议从顶层设计入手,找到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路径,可采取自上而下、循序渐进方式,由中央层面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再授权地方相关部门,先在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部门和岗位进行试验,再视情况向更大范围推广。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也认为,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要从国家层面出台政策、法律和规范,只有建立综合长效机制,这一制度才能落到实处,起到监督反腐的作用。
9月16日,广东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在预防腐败工作座谈会上表示,要研究制定广东省预防腐败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出台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公示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全面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
针对近期一系列官员财产瞒报事件,广州纪委表示将探索与房管、出入境管理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官员财产申报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有专家认为,这些不失为有效的尝试。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研究员刘熀松建议多管齐下,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推进。“如先建立‘新公务员’财产收入公示制度,再扩大试点城市范围等。这既可推动官员财产收入公示制度建立,又能将各方阻力降到最小。”
对此,重庆市开县纪委书记朱子龙坦言,“要求现任官员申报阻力太大,想要相对比较彻底的公开,只能从新上任的下手。” 何东霞 叶小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