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遏制“中国式过马路” 对严重违规曝光
今年12月2日是我国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违反交通信号是非常危险的行为,每年都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并且在当前人、车、路之间矛盾日益加剧的情况下,严重影响了道路通行秩序和通行效率。”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这位负责人表示,遵守交通信号,是每位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基本行为准则。公安部交管局和有关部门将以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契机,加大文明交通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遏制“中国式过马路”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超速行驶肇事死亡数最多
“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这是网友对国人过马路的调侃。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现场手势指挥。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违反交通信号灯行为由扣3分提高到扣6分。
“闯红灯是严重违法行为。红绿灯是固化的交通规则,红灯之前有黄灯,不管行人还是车辆,都有充足的时间在红灯前停下来。因此,闯红灯者主观上存在故意,而且对生命严重不负责任。”公安部交管局秩序管理处处长李勤对此解释说。
据介绍,2012年1月至10月,全国因闯红灯肇事导致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4227起,造成798人死亡。其中,驾驶机动车肇事造成739人死亡,驾驶非机动车肇事造成55人死亡。
李勤告诉记者,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中,超速驾驶肇事致人死亡的人数最多。“我国等级公路都有交通标志标线,超速驾驶肯定违反了限速等交通标志标线,这种违法行为很难说是无意而为之。”
“今年前10个月,全国因违反道路标志标线肇事导致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超8.7万起,造成2.6万余人死亡,其中,驾驶机动车肇事造成2.5万多人死亡。”李勤说,违反交通信号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害人害己,要坚决杜绝侥幸心理。
守信号才能保障交通有序
据统计,截至2012年10月,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38亿辆、机动车驾驶人2.56亿人。
“在车辆增加迅猛的情况下,遵守交通信号,对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显得尤为重要。”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最近,公安部交管局与有关媒体合作进行的我国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民意调查”显示,仅32.9%的人认为所在地方的交通秩序较好,41.7%的人感觉“一般”,其余人认为较差。
对于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的原因,被调查者认为,主要是人车争行、汽车过多和闯红灯等不守交规现象多。此外还有,道路规划不合理、城市功能区规划不合理等。
“闯红灯、乱停车、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逆行等违反交通信号的不文明现象,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引发或加剧了堵车现象。”该负责人说,近年来,公安部主导发起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交通文明的提升无法一蹴而就,当前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仍大量存在。
今年1月至10月,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闯红灯、不按车道通行等,分别占全国查处总量的10.33%、8.16%、4.4%。
这位负责人坦言,违反交通信号行为的发生,也有一些是交通信号灯设置、使用和管理方面不规范的问题。为此,前不久,公安部交管局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开展排查整改。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一大批交通信号指示不明、影响交通参与者识认的问题得到纠正,方便了群众安全、快捷出行。
将对严重违规曝光“亮丑”
在今天的交通安全日活动中,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群众,开展了针对性宣传教育。
譬如,在城市主要宣传信号灯、停车线等无声的交通语言传递的通行规则、不同交通信号的功能,增强各行其道意识;在农村地区主要宣传横穿马路“左右看”,驾驶摩托车、骑自行车不猛拐等意识。
解决突出问题是此次活动的重要内容。如针对超速驾驶,各地将推进旅游包车、校车等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同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进一步落实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的规定。
“对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也不会手软,将严格管理、依法处罚。”该负责人表示,对严重违规造成后果和损害的典型案例、事件要曝光“亮丑”。
公安交管部门还将通过提高路口见警率,组织交通志愿者文明劝导活动等方式,加大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的教育、劝阻力度,遏制“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
“对群众反映大、交通状况拥堵的路段、路口,我们会组织专家研究论证,与其他主管部门一道制定改进方案,科学、合理分配交通参与者的路权。”该负责人表示。周斌 张昊 郭文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