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试点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公示 借鉴港澳经验
本报广州12月4日电 (记者吴冰)广东正分别在粤北和珠三角地区各选择一个县和一个区,开展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并在一定范围公示的试点工作。这是记者今天从广东省纪委获悉的。而广东今年成立的省市两级预防腐败局,也将在推进预防腐败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实施社会领域防治腐败战略、促进廉洁政府和廉洁社会建设等方面下功夫。
据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介绍,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明确提出“开展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试点工作”。根据广东省委的要求,广东省纪委认真研究和借鉴了港澳地区以及其他国家的经验,分别在粤北和珠三角地区各选择一个县、区,开展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并在一定范围公示的试点工作,现在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根据广东省《从严治党五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在2014年前完成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试点,并逐步推开。在总结几个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下一步将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同时,行动计划要求从2013年起,推行考察对象廉政报告制度,考察对象在接受组织考察时,要如实填报个人家庭财产、投资经商、廉洁从政等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在谈话对象中公开。
今年以来,广东省内多个地市在成立预防腐败局时,提出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的工作设想,如广州市在建设“廉洁广州”分工方案中提出探索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家庭财产党内申报制度;肇庆市预防腐败局提出要探索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中山市提出将探索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家庭财产党内申报。从已提出相关设想的市看,均未将“公示”列为探索目标。
不久前,据广州市纪委回应番禺区“房叔”事件时透露,南沙新区已部署开展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试点工作,并将按照省里的要求,以点带面逐步推进财产透明制度的发展。
“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公示,与申报制度和收入报告制度相比,无疑是更进了一步。‘公示’这一步非常关键。”有关人士分析指出。
此外,广东珠海市横琴新区今年成立了全国首个集纪检、监察、反贪、审计为一体的廉政办。据介绍,设立廉政办公室,是在横琴新区党委的领导下,更好地整合相关部门职能,将有利于基层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凝聚反腐倡廉工作力量,节省人力与社会资源,形成“一个平台办公,多双手抓落实”的“一体化”防治腐败格局。同时,在必要时也可以“廉政办”名义与港澳反腐机构开展反腐倡廉的合作与交流。
对于横琴新区的做法是否会扩大,黄先耀表示,到一定时候会进行总结。但是,这毕竟是一项探索,最终成效如何有待实践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