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士存:南海争议区资源合作开发 各方需加强对话
中新社海口12月6日电 (记者 关向东 王子谦)中国南海研究院吴士存院长6日表示,南海争议区资源共同开发需要有关各方求同存异、相向而行,寻求共赢之道,呼吁通过共同开发积累互信、扩大共识,夯实有关争议各方的对话合作基础,避免激化矛盾和造成战略误判。
“南海形势新发展及共同开发的前景国际研讨会”6日在中国南海研究院召开。来自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80多位官员、智库学者、石油公司代表参会。
吴士存表示,围绕南海争议区的油气资源勘探与开发活动在某些时候也成为诱发南海摩擦与冲突事件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是伴随着近年来南海区域军备竞赛加剧,加强军事演习、军事管控等海上军事活动,对南海地区安全构成威胁。寻求通过对话与磋商解决有关争议问题,不将南海争议扩大化、复杂化、国际化,避免在本地区制造矛盾和紧张局势,符合包括所有当事国在内的众多国家的共同利益。
他指出,从国际实践来看,争议区的资源共同开发方面有着诸多成功的合作案例,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划界协定中规定共同分享利益和建立共同开发区;二是在未达成划界协议前,先在争议重叠区就共同开发达成协议。欧洲的北海地区正是由于很好地解决了争议海域的油气资源开发问题,才成为了合作之海,成为了全球重要的海洋油气能源产地,有关争议国从中均受益匪浅。
他介绍,基于妥善处理南海争议、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大局考虑,中国政府在上世纪90年代初正式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政策主张,并且积极推动取得实效。2004年中越双方设立北部湾共同渔区,2005年中菲越三方签署《在南中国海协议区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并联合实施海洋地震勘测工作,这是共同开发的理念和经验应用到南海地区的具体实践,为推动落实“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和主张迈出了历史性、实质性的重要一步。然而,南海共同开发在操作层面上仍存在诸多的问题和障碍,这对维护南海和平稳定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
吴士存建议有关各方应本着合作与谅解的精神,打破海域管辖权之争和地缘政治竞争的僵局,积极探索和实践以南海共同开发为背景的制度安排,加强南海事务性磋商与热线机制建设,有效管控冲突与分歧,从而避免有关争议问题扩大化、复杂化;研讨、制定切实可行的共同开发计划,尽可能地确保合作过程的可持续性和连贯性,选择合理的合作区域和合作方式,协调和约束各方的权力与义务。
他认为当务之急是有关当事国应切实尊重和遵守《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精神,认真推进争议当事国之间的直接谈判协商,扎实推进南海合作。坚持通过和平方式处理有关争议问题,共同致力于把南海建设成为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合作之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