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红会加强监督靠专家也要靠大家
红会日前成立社会监督委员会。据了解,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委员主要邀请具有深厚专业背景、广泛社会影响力,热心公益事业的知名人士和志愿者代表担任。(12月9日《京华时报》)
红会作为公益机构,应该接受社会的监督,成立一个委员会来监督自己,展现出了积极进步的姿态。我们看到,近几年,特别是经历“郭美美”事件之后,进行了不少改革。不过类似监督委员会的事情,实际效果如何,还要靠时间和实践检验。
15个委员是来自各界有专业背景、社会影响力的代表,虽然红会如何遴选委员,又将如何全力保障社会监督委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一切便利条件,我们不得而知,但相信委员们会爱惜羽毛、本着为社会负责的态度来监督。不过,红会在选择委员上有很大的权力,而公众又没能参与其中,首先可能使红会此举打折,在人情味儿特别浓的现在,委员受邀而来,在“适当”时候会否卖个面子,给个机会和一些时间“缓缓”,也是值得怀疑的。
另外,知名人士往往是“繁忙”人士,能否抽出时间监督恐怕都成问题,再者,委员会也不过15个人,而红会一年收到的捐款捐物价值往往达数十亿元,即使委员们想监督也会是有心无力,至多在大的层面上把关,或给些建议、参与讨论之类。正所谓细节决定成败、魔鬼往往藏在细节中,红会要取信于人,就有必要在细节上下工夫,事无巨细一一罗列。
去年7月31日红会上线运行捐赠信息发布平台,本来应成为挽救公信的有力举措,但反而引来更多的讨伐。如搞错日期,在玉树地震前半个月,一些明星的捐款就已经到位;其中有不少1毛、1分的捐款;李连杰单次超200万的捐款变成区区几百元;成龙捐1毛……类似事情如果再度发生,或再出现一些天价餐、郭美美之类的问题,不但红会自身会陷入更深的危机中,而且还可能把委员们“拉下水”。
因此,成立社会监督委员会之外,还应把接受的捐赠和工作一五一十地付之于公众,让每个公众都能进行监督。(毛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