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要求环节简效率高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昨日下午,揭阳专门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部署实施《揭阳市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揭阳第一批纳入改革的行政审批事项共382项,明确取消行政审批事项78项,转移18项,下放58项,调整比例达40.3%。揭阳市委书记陈绿平表示,将以省政府批准开展企业登记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率先将该市打造成粤东乃至全省审批项目最少、环节最简、效率最高、费用最低、服务最优的地区。
粤东地区首个公布目录的地级市
据介绍,在粤东地区,揭阳是第一个公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的地级市,在全省也排在前列。
揭阳本次改革涉及市直42个部门、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3个。经审核,第一批纳入改革范围事项共382项,共分四种情形进行改革,调整比例为40.3%。一是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重点加大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领域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的审批事项清理力度,取消78项。二是在社会自治可覆盖的领域,本次改革选取了部分单位向相关重点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转移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实际转移18项。三是重点加大投资项目核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审批事项下放力度,共向各县(市、区)下放58项。四是根据工作实际,因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政府履行职能等需要,确需保留的共228项。
揭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做好各单位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核工作,按照有关工作部署,深化改革,尽快形成下一批事项目录,并按程序报批后发布。
目前揭阳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除正式公布市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县级大部门体制改革也有序铺开,已出台推广县级大部门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各地已初步拟定改革的方案,并将年底前出台。
一律进政务中心推行“阳光审批”
陈绿平强调,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揭阳将坚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进一步深化“三位一体”的行政体制改革。
“通过改革,切实将不该由政府管的事转移出去,推动政府将主要精力放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解决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据介绍,为切实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揭阳要求全市保留的审批事项一律进入政务中心,依托服务大厅推行“阳光审批”。各地已建成实体大厅,下一步要着重对已有的审批制度进行调整和优化,重新设计审批流程,推进“一站式”服务。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在落实。各部门不论有什么理由,决不允许因部门利益而拖延、阻碍改革进程,更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陈绿平表示。(记者/陈作成 达海军 通讯员/林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