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启动党风廉政责任制专项检查
市领导带队下区县、检查环节延伸至基层、社会调查结果公布时序调整……日前启动的党风廉政责任制专项检查亮点频现,据了解,市委、市政府16位党员领导分别“认领”任务,将带领检查组深入16区县进行重点检查。
值得一提的是,以往的检查是从全市不同区域、不同系统抽取部分单位。今年,为了便于对比分析,全面掌握情况,检查组将集中检查所有区县。为体现“一岗双责”要求,检查方案中将原来的“由市委部分领导带队”充实为“由市委、市政府所有党员领导带队”。
本次检查分自查自评、社会调查、重点检查、总结反馈四个阶段。检查组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每个单位展开为期两天的检查,在全面了解各项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廉政风险防控、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治理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等情况。考虑到区县工作的特殊性,检查环节将延伸至乡镇、街道、区属委办局等基层单位。重点检查结束后,对于检查组的反馈意见,被检查单位须在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
社会调查结果公布时序调整是本次检查的一个重要变化,早在2010年,本市就委托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对重点检查单位开展社会调查,测评满意度,并于重点检查之后公布调查结果。今年,为提高检查的针对性,社会调查结果将在重点检查开始之前报至检查组,让检查组在检查前就能了解到干部群众对被检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情况。为保证调查结果公正,各区的调查分队须开展调查对象“非本区”的异地调查。此外,根据今年的重点检查内容,本次专项检查建立了涵盖100多项具体指标的评估体系,对各区县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如“党政主要领导每季度安排一至二次定期在岗接访”一项,各单位未按要求完成、未按要求记录或记录弄虚作假,都将被扣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是本市已经形成的制度性规定,目前已连续13年由市委主要领导带队对所属单位进行检查。(记者 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