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或将暂时调整由法律规定的25项行政审批
2012年12月24日 10:56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今天(2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此次改革试点的是由法律规定的25项行政审批,其中有20项是要求暂时停止实施的。对这些行政审批将分别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一是从事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和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制成品转内销审批停止实施后,通过海关、外经贸部门现有其他监管措施进行管理。
二是营业性射击场立项审批停止实施后,仍然保留设立营业性射击场的行政许可,通过该项行政许可对营业性射击场的安全进行监管。
三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审批停止实施后,由外经贸部门对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实行备案管理。
四是转制为企业法人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媒体单位广告经营登记停止实施后,由工商部门通过核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对其广告经营活动进行管理。
五是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停止实施后,由于修理后的计量器具经检验合格才能使用,可以通过检验程序实施监管。
六是其他15项行政审批停止实施后,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包括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认定和延续申请批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和暂定级资格认定;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认定;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认定;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核准等。(侯艳 马闯)
【编辑:姚培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