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就改作风提八个严禁 杜绝岁末突击花钱
日前,省纪委、监察厅就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确保全省各族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引导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奢靡之风和铺张浪费行为,做到“八个严禁”:
(一)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二)严禁接受下级单位和个人以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以拜年、联谊等名义赠送的礼金、礼券、购物券(卡)和贵重物品;
(三)严禁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及以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敛钱财;
(四)严禁巧立名目向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转嫁、摊派、报销费用;
(五)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坚决禁止岁末年初突击花钱、滥发钱物和购物券(卡);
(六)严禁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七)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八)严格控制年终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
通知就扎实做好年终岁首的群众工作提出要求。强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抓好省委、省政府既定的各项任务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把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慰问走访群众活动与转变作风相结合,做好慰问困难群众工作,切实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间。
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特别是玉树灾区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强对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认真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保证他们及时足额拿到应得的报酬。确保失业保险金、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节假日值班及维护社会稳定的相关制度规定,对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通知还就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出要求。强调,当前已临近年终岁尾,各类会议、检查、考核和迎来送往活动比较多,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学以致用,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关于改进作风的有关要求。要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写短文;要带头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坚决禁止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行为,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健康向上、勤俭节约的风尚。各级党政机关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各级领导干部还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为加强监督,省纪委、监察厅在“两节”期间设立了举报电话,专门受理对党员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