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公职人员抢走流浪汉棉衣涉嫌违法
救助给北京街头流浪人员的衣物被“不明身份”人员“抢走”的消息在微博上热传。
据“随手街头救助”发起人于建嵘介绍,被“抢走”衣物的老大爷打电话说是被街道综治办和城管人员收走的。如果真是街道综治办和城管人员所为,则让人震惊且困惑。身为职能部门人员,这些人有责任为流浪者提供安身之所和御寒之物,哪怕尚存一点权力伦理的话,也不会忍心看着流浪者受冻挨饿,更不可能抢走流浪汉的御寒之物。在严寒之季,抢走流浪者的御寒之物,与夺人性命何异?岂非恶狠狠置流浪者于死地?去年12月24日,民政部要求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强值班,实行开放式救助和24小时服务接待,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践行“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理念,维护临时困境流动人口权益的具体行动。街道综治办和城管人员的所为,显然与“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背道而驰。
流浪者的衣物被抢不是首次,去年也发生过。一些公职人员为何屡屡抢人衣物?有人推测这是变相赶人,流浪者没有了御寒衣物,饥寒交迫,便不会在此逗留。这种说法不无推测成分,但流浪者屡屡被抢衣物的确让人产生这方面的联想。此外,这种行为还给人一种我不做好事别人也不能做好事之感,别人做了好事,便显示出我的失职和不作为。
你可以不行善,但无权作恶。面对寒风中瑟瑟发抖的生命,公职人员或许可以冷漠,可以扬长而去,但至少不能伤害流浪者,不能心安理得地做坏事。抢走好心人送给流浪者的衣物,这是雪中送寒,也是破坏善心的恶劣之举。同时,还涉嫌违法。爱心人士捐赠给流浪者衣物,意味着赠与合同已经生效,这些衣服属于流浪者的个人财产,而相关公职人员粗暴抢走,已经涉嫌抢劫,对此司法部门应该介入调查,还正义一个公道,还流浪者和爱心人士一个说法。(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