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冬季空调不得高于20℃
2013年01月21日 13:32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根据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公共机构空调每天将少用2小时,室内空调温度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
根据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的工作时间内还提倡空调每天晚开一小时,早关一小时。政府机关的夜间泛光照明以及装饰用照明要大大缩减。同时要建立公务用车油耗台账制度,定期统计并公布,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和节约奖励制度。(海峡都市报 记者 薛辉)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