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铿:央企领导带头降薪首先要规范收入分配制度
昨晚,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统计学院院长、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贺铿做客人民微博微访谈,聚焦部分央企领导人带头降薪。贺铿表示,央企领导带头降薪应当给予肯定,且最重要的是规范收入分配制度。
国资委数据显示,2012年1~11月,全国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4.2万亿元,同比增长10.3%;实现利润1.7万亿元,同比下降6.9%。首次出现营业收入同比上升,但利润却同比下降的情况。近日,在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会议上,公众看到了部分央企高管的姿态。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讲话时透露,中船集团主要负责人带头降薪30%,并明确“领导降薪幅度大于中层干部,干部降薪幅度大于一般员工”。贺铿认为,央企领导带头降薪应当肯定,就像巴菲特也带头加税。但是他认为最重要的还是规范收入分配制度。没规矩不成方园,靠自觉降薪不是好办法。
对于央企领导带头降薪的具体方法和标准,贺铿表示,灰色收入没有界定,所以最好是严格界定非法与合法收入,合法的要理直气壮,要保护;非法的要坚决反对,严格制裁。
有专家称央企经营者薪酬设计虽然从技术角度来看并不难,但实际上国资委决策时受多种因素影响,有时很难具有实际话语权,有时也不愿意得罪央企领导者。对于这种说法,贺铿表示,只要领导下定决心,不怕阳奉阴违就一定可以做到。遇到违规情况,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免职处理。公务员的工资制度由乱到治,就是两办通知中的免职办法管用。中国现在的干部不怕处分,只怕免职,这是朱镕基总理的发现。(记者罗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