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常态化巡航等入选中国海监年度十件大事
中新网1月23日电 国家海洋局今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2012年度中国海监十件大事》,其中常态化维权巡航钓鱼岛、巡航守护黄岩岛等悉数入选。
以下是2012年度中国海监十件大事:
一、扎实推进海岛保护执法
中国海监总队2月印发《关于中国海监各海区总队开展海岛保护定期巡航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2012年中国海监海岛执法示范工作的通知》,8月又印发《中国海监关于无居民海岛立案查处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海岛保护执法。全年组织10个基层海监机构开展海岛保护执法示范,各海区总队开展海岛定期巡航15742海里,共巡查海岛1.1万余个,发现违法行为40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4件。
二、严格监管围填海活动
3月,国家海洋局启动“海盾2012”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整治非法围填海,严格监管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范围以外的围填海活动。6月,中国海监总队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围填海造地执法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围填海造地执法检查内容、方式方法和查处原则等作出明确具体规范。“海盾2012”行动全年立案89起,作出处罚决定80件,决定罚款165308万元,有效遏制了非法围填海行为。
三、常态化维权巡航钓鱼岛
3月16日,中国海监组织实施“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岛礁命名专项维权巡航行动”。9月14日,针对日本所谓“购岛”事件,中国海监船2个编队抵达钓鱼岛海域进行维权巡航执法。此后,中国海监船编队在钓鱼岛海域开展常态化巡航执法,坚决有力地宣示主权、捍卫海权。12月13日,“中国海监B-3837”飞机抵达我钓鱼岛领空,与正在巡航的中国海监船编队会合,对我钓鱼岛海域开展海空立体巡航。
四、专项整治渤海海洋环境
3月1日,中国海监总队组织北海总队、河北省总队及有关单位举行专题研讨会,研究制定渤海海域海洋环境专项执法行动方案。3月6日,印发专项执法工作通知。北海总队在海上设置3道防线,实行陆海空联动作业,对渤海海域进行全覆盖、高频次环境保护执法。河北省总队还联合公安边防、渔政等力量,对辖区海洋环境进行全面整治。
五、全面开展水下文物执法
3月26日,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召开我国管辖海域内文化遗产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启动仪式电视电话会议。7月16日~20日,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文物局首次联合主办我国管辖海域内文化遗产联合执法培训。河北、天津、山东、江苏、浙江、广东、广西、海南等沿海各地海监与文物部门密切合作,组织开展大规模、大范围的水下文物保护专项巡航与联合执法,海监执法领域进一步拓展。
六、持续巡航守护黄岩岛
4月8日,菲律宾海军在黄岩岛附近企图非法抓扣我国渔民、渔船。4月10日,正在执行南海定期维权巡航执法的“中国海监75”和“中国海监84”船编队奉命及时赶到黄岩岛海域,对我渔船和渔民实施现场保护。随后,中国海监船编队在黄岩岛进行了持续巡航守护,有力维护了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七、成功组织海砂开采执法试点
6月,中国海监总队启动海砂开采重点监控区执法试点工作,确定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6省为首批试点地区。各试点单位精心选划重点监控区域,在执法监管模式、检查方式、违法案件查处、执法装备保障、舆论宣传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查处采砂案件15起,有效遏制了盗采滥挖海砂行为,显著提升了海砂开采监管效能。
八、开通12323举报电话
7月22日,全国海洋违法举报电话12323 开通试运行,进一步拓宽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促进海监执法工作的信息渠道,为沿海地区群众举报我国管辖海域内涉及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海岛保护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搭建起了便捷平台。全国各级海监机构通过12323举报电话,共接到在中国海监职责范围内的有效举报35件并全部办结,举报电话业务化运行初显成效。
九、加速推进执法船舶建设
沿海各省(市、区)海监总队及市海监支队陆续完成招标签约,开始建造大吨位海监执法船,地方海监机构缺乏大吨位海监船的局面得到根本扭转。11月,中国海监110、111、112、137、167、168、169共7艘千吨级以上船舶相继入列中国海监北海总队、东海总队、南海总队,并在入列后不久即出海执行海区定期维权巡航任务,海监执法船舶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新阶段。
十、积极开展两岸四地联合执法
9月,2012年度海峡两岸海上协同执法行动正式启动,福建省海监机构与台湾海巡机构,先后在连江-马祖、厦门-金门等海域开展海上协同执法,重点打击违法开采海砂、违法倾废等海上违法行为。12月12日,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和香港特区政府渔农自然护理署、环境保护署及澳门特区政府港务局开展粤港澳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巡查了港珠澳大桥工程海洋环保以及中华白海豚保护等情况,两岸四地联合执法行动务实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