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全会:针对八项规定落实制定纪律处分规定
中新网1月23日电 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23日发布。公报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和纪律处分规定。
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1月21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23日发布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提出,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和纪律处分规定,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强化日常监督,保证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
全会要求,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进调查研究和会风文风。
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和公款旅游行为,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接待场所等楼堂馆所建设,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和领导干部出访活动。
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纠正以权谋私行为。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全会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和纪律处分规定,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强化日常监督,保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全会要求,用铁的纪律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据悉,出席会议的中央纪委委员129人,列席295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全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研究部署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会审议通过了王岐山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的工作报告。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全会第二次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