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权力制约”成为反腐攻坚的最大着力点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2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腐败是执政党的大敌,是国家的大敌,也是人民的大敌。习近平同志在中纪委全会上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每一个官员都洗耳恭听,神色凝重;让每一个民众都如沐春风,暖在心里。这是“权力制约”掷地有声的政治承诺,找准了反腐攻坚的着力点。
反腐倡廉,制度是根本。邓小平同志曾经深刻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纵览那些落马的官员,无论大贪还是小贪,其最突出的共性就是他们根本不把制度放在眼里,把自己游离于制度约束之外。比如,近期不雅照官员、房妹、房姐等案例,都是因为权力缺乏制度约束的结果。当然,官员腐败的原因很多,除了主观原因之外,从客观上讲,主要是制度“虚设休眠”或“滞后”,让监督显得“苍白无力”,没有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反腐未有穷期,更需制度“给力”。要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大任务,权力制约是治本之策。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的,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放眼世界,迄今为止,没有一个国家和地区,单凭查办案件就把腐败遏制住的。反腐败的过程,既是查办案件的过程,更是制度建设的过程,特别是对权力的制约乃至制衡的过程。正所谓,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当制度建设愈加健全并执行有力,权力才会老老实实地待在笼子里。当然,权力并非恶之滥觞,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不是让权力躺在笼子里睡大觉,也不是打压权力,而是通过制度约束,使权力更好地承担责任。
反腐败是系统性难题,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也不是朝夕之间就能完成,也正因为如此,“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要从制度设计上“制约权力”,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真正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防止“边腐边升”,让制度约束成为防止腐败滋生的“杀手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