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过去五年依法罢免3名全国人大代表
中新网广州1月28日电 (程景伟)28日下午,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指出,过去五年,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共任免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08人,接受辞职1人;依法补选全国人大代表2名,罢免3名,接受辞职4名。
报告称,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依法有序组织和指导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市、县、镇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加强信访工作,改进重点信访件尤其是涉法涉诉信访件的办理,共受理民众来信来访53632件次。
报告表示,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重视通过立法保障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制定《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修订《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制定《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及时集中修改《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等法规。
报告称,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连续五年跟踪督办东江支流淡水河石马河污染整治建议,并多次列入重点监督项目,推动政府部门投入200多亿元整治污染,先后淘汰关闭重污染企业351家,新扩建污水处理设施30座、新增日处理污水能力近220万吨,实现淡水河“五年基本好转”、石马河“近期有所突破”,为保护东江水质,保证广东东江流域和香港共四千多万人的饮水安全做出贡献。(完)
专题:聚焦2013年地方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