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3)
第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2003年抗击“非典”,暴露出我国应急管理体系比较薄弱。痛定思痛,贵在行动。2004年以来,国务院组织制定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25件专项应急预案、80件部门应急预案,各级地方政府也分级负责完成了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国家还颁布施行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几年来,我们建成的这套应急管理体系经受住了实践的检验,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和处置公共安全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第六,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现代政府的重要特征。我们提出政府工作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一般政务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2005年,在总结基层公共管理“三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政务公开的做法,中办、国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特别是自2007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后,政务公开力度明显加大。2010年开始,各级政府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同年,重大审计项目开始向社会公开。2011年,首次向社会公开中央财政行政经费支出总额和中央国家机关“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政务公开已经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地市级以下机关政务公开全面推开并逐步规范,省部级机关政务公开正在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公共部门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也在稳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国建成行政机关门户网站4.4万个。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快速发展,全国已建成2.8万个综合性行政服务中心。
第七,不断加强行政监督。各级政府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同时,加强了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特别是强化财政资金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国家重大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国务院每年都要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将整改工作纳入政府督察督办事项范围,并形成了审计结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和向全社会公告的制度。大力推行行政问责制度,2009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明确对决策严重失误、失职渎职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实行责任追究。一些地方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绩效评估制度。
第八,坚定不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反腐倡廉是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国务院高度重视廉政建设,每年都要召开廉政会议,确定一项或几项重点任务,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部署。最近五年,我们重点抓了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治理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和渎职侵权问题,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改革、规范重要领域权力运行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和行政问责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加强政风建设、坚决遏制机关奢侈浪费和形式主义,加强反腐倡廉长期性基础性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总结近年来政府改革和建设的实践,我们可以从中获得许多重要启示和宝贵经验。概括起来就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管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必须以民主和法治的方式管理公共事务,建立健全公共治理结构,改进公共治理方式;必须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使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行政管理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政府职能和行为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相适应。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一个长期、复杂、艰巨的过程,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而逐步深化的。当前,我国政府改革和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职能转变仍不到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是正确定位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大课题,也是对政府行政能力的一大考验。过去五年中,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们运用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比较多,这是必要的,我们积极而有力地应对了风险。但我们确实也管了一些不该管的事情,一些该管的事情却没管好,特别是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不足、社会管理比较薄弱。各级政府还集中了过多的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权力部门化、利益化的问题仍然存在,有些方面还在强化。二是政府各类机构仍然偏多,该精简的部门精简不了,该加强的没有得到加强。职能交叉、权责脱节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上下级政府层层对口设置机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事业单位改革相对滞后。三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权力过分集中而又得不到制约的问题,依然是滋生腐败的根源。滥用权力、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现象屡见不鲜,一些领导干部中发生的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腐败案件影响恶劣。同时,在依法行政、政府管理方式创新、行政效能、行政成本控制、政风建设等方面,我们也存在许多不足。必须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这些问题。
加强政府改革和建设工作是一项历史性任务。要按照建立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目标,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机构、行政运行机制、政府管理方式等各项改革,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本文是温家宝总理2013年1月23日在国务院第8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发表时作了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