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公车改革应尽早摆脱“技术”层面纠缠
记者采访发现,缺乏有效的监督办法,是造成当前“公车私用”泛滥的重要原因。前不久,一位北京小学生提出给公车上红牌便于接受监督,但事实是有地方的公车备了两副车牌,公用的时候挂公牌,私用的时候挂私牌。
很少有哪一项改革,像公车制度改革这样让人如此殚精竭虑。
公车改革之所以陷入“越改越无力”的困境,缺乏有效的监督办法确实是重要原因之一。所谓“缺乏有效的监督办法”,具体而言就是当下许多改革举措难以摆脱选择性改革或自利式改革的局限性,要么是把改革异化为一种福利。由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何一个小学生的建议会在数不胜数的治理举措中脱颖而出,成为网友争相追捧的对象。“给公车上红牌”相比于其他治理措施的优势其实只有一个,即把自我监督变成了异体监督,从而回归了监督的本来面目。
但也不必对“给公车上红牌”寄望过高,更不能一厢情愿地认为此举是治理公车腐败的“必杀技”。公众热议和赞赏这一建议,固然是因为这一建议本身有独到之处,但更多恐怕是出于对以一些改革举措一直“顾左右而言他”的一种反讽。一个小学生都能看出的问题,何以人才济济的政府部门始终假装看不见?本质而言,“给公车上红牌”不过是一种技术层面的改进,而技术层面的改进,最终都很容易被技术性地瓦解。
据悉,为了躲避外部监督,一些地方政府的应对办法可谓“五花八门”。其中最普遍的就是采用“障眼法”,一辆公车配备多套车牌,参加公务活动用“领导牌照”,私用时改挂普通车牌。正所谓你有“紧箍咒”,我有“障眼法”,再先进的反腐技术,如果只是单兵突进,而没有一个健全的制度环境,意义都是极为有限的。“给公车上红牌”也许可以多曝光几个滥用公车的倒霉蛋,但于整个公车改革来说,充其量只是小打小闹,隔靴搔痒。
应该认识到,公车私用涉及的不仅仅是一个领域的问题,因而公车改革也应从技术迷恋上升为制度性的反思。我们不能只看到诸如美国等许多国家都采取了“给公车上红牌”等举措,并且效果良好,而看不到这些技术进步是以规范的政府财政预算、高度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强有力的问责机制和发达的公民组织等强大的制度体系为支撑的。而反观我们的现实,政府财政预算常常是“看不懂”,政府信息能见度有限,问责更是时有时无,这种情况下,同一种措施,在别人那里可能是反腐利器,在我们这里可能就只是一个制度“花瓶”。
事实上,当我们谈论“缺乏有效的监督办法”时,更应考量的是监督所能施展的空间,以及所能抵达的边界。一种有效的治理,不在于制度设计多么复杂,技术上多么先进,而在于它所处的制度环境。假如政府花的每一分钱公众都看得见,官员每一次使用公车都是有据可查的,那么公车私用问题自然迎刃而解。反之,就公车论公车,纠结于技术上的细枝末节,根本是缘木求鱼。而这,可能恰恰是公车私用的受益者们所乐意看到的。 (安徽 吴龙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