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协副会长建议制定法规破解黑寺庙等难题
中新社北京3月4日电 (记者 张蔚然)寺庙变黑庙、中介吃回扣、名山被上市、力推高价香、私设功德箱、抽签卜卦忙……近年来,寺庙乱象在全国各地上演,不仅引起僧尼和社会公众反感,也破坏了佛教的社会形象。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学诚法师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国家出台佛道教管理的单项法规,对宗教场所、僧尼、信众的行为进行规范,破解寺庙乱象。
长期以来,宗教场所过度商业化问题一直饱受诟病。近期,五台山风景区对“聚财园工艺品商店”(“财神庙”)和“红勇工艺品商店”(“佛国中心”)两家非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查封,并拘留相关涉案人员6人,再次引起人们对寺庙经营管理问题的关注。
学诚法师坦言,上述乱象还包含“四个严重问题”:非宗教活动场所,非宗教团体搞宗教活动;非宗教活动场所,非宗教团体接受宗教性捐赠;以教牟利;借教敛财。这些都是属于严重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的行为,理应受到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事实上,种种“借佛敛财”的做法已经使佛教本有的功能被异化,在一定程度上,寺庙作为信众精神家园的地位已被扭曲和取代。
他指出,目前寺院房地的产权归属仍待明确,存在着“国有”与“僧尼集体所有”两种不同的理解角度。目前,《宗教事务条例》明确规定了宗教团体与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可以依法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在佛教3.3万个宗教活动场所中的大多数尚未办理,这就给维护佛教界合法权益造成了很大被动,也是造成寺庙乱象的原因之一。
有鉴于此,学诚法师建议,佛教在中国已流传2000年,已经融入到中国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就坚守传统文化的角度而言,中国有必要出台一部佛教寺庙管理单行法规,依法、依规、科学、有序管理寺院。
对于部分信众在寺庙盲目追求高价香、求神问卜的问题,学诚法师认为,应对信教群众进行合理有序、符合佛教教理教规的引导教育,对他们进行最基本的佛教知识普及。
“对很多人来说,进庙宇是一种习惯,只是烧香磕头,感觉自己跟这里的出家人没啥关系,只是在求泥菩萨。只有普及基本的佛教知识,才能使大家对佛教的参与不会停留在盲目的程度。”学诚法师说。(完)
专题:2013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