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连续第3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
中新网北京3月5日电(记者 许云峰)中国总理温家宝5日表示,中国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
温家宝是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作上述表示的。
2011年及2012年,中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关于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温家宝表示,更好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中的作用。一是适当增加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今年拟安排财政赤字1.2万亿元,比去年预算增加40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8500亿元,代地方发债3500亿元。他强调,目前中国债务负担率相对较低,今年增加赤字后,赤字率在2%左右,总体上处于安全水平。
二是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重点是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完善试点办法,适时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
三是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向教育、医药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勤俭办一切事业。
四是继续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积极推进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建设,合理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水平。
关于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温家宝要求,把握好促进经济增长、稳定物价和防范金融风险之间的平衡。
温家宝表示,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发挥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广义货币M2预期增长目标拟定为13%左右。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调节市场流动性,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适当扩大社会融资规模。
温家宝指出,促进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三农”、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的金融支持,满足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资金需求。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温家宝要求,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引导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加强对局部和区域性风险以及金融机构表外业务风险的监管,提高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完)
专题:2013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