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福林:深化机构改革 重点优化权力结构
3月7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迟福林在大会上发言。中新社发 盛佳鹏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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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3月7日电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迟福林今日建议,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要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目标要求,把重点放在优化权力结构上。
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今天举行第二次全会,多名政协委员作大会发言。迟福林以《以政府改革带动全面改革的突破》为题发言时指出,党的十八大后,改革再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以改革红利释放发展潜力的氛围和趋势正在形成。
能不能抓住当前政府换届的改革时间窗口,以政府改革为切入点实现全面改革的突破,全社会有着很大的期待。迟福林就此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以改变“增长主义”政府倾向为重点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这几年,政府职能转变取得一定成效,但仍不到位,政府主导型经济增长方式的特征比较突出。
例如:以追求GDP增长速度为首要目标,以扩大投资规模为重要途径,以土地批租和上重化工业项目为主要任务,以资源配置的行政控制和行政干预为重要手段。这种经济增长方式,在带来投资消费失衡、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的同时,还造成公共服务的缺位。
迟福林称,需要指出的是,因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所产生的消极腐败问题,是政府公信力下降的主要原因。
为此,要以改变“增长主义”倾向为重点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着力解决经济运行中两个突出问题:第一,行政审批。当前,行政审批事项仍然较多,审批程序繁琐、效率低下,利用审批牟取私利的问题比较突出。加大力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成为转变政府职能的迫切任务。
第二,行政垄断。从现实看,垄断仍然是制约市场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也是制约国企改革的重要因素。尽快破题垄断行业改革、尤其是打破行政垄断,已成为深化市场化改革的重大课题。
迟福林建议,二是以政府向社会放权为重点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从现实看,社会管理实质是政府管理的创新。面对着社会利益主体与利益诉求多元化的趋势,尤其是进入微博时代,以行政管控为主的社会管理方式不仅难以实现社会稳定和谐,还容易导致更多的社会矛盾。这就需要政府主动向社会放权,以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
第一,在公共服务领域向社会公益组织放权,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第二,加快官办社会组织、传统事业机构的“去行政化”改革,由此走出一条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有机结合的新路子。第三,建立利益协商对话机制,加强政府与社会的有效沟通,并使之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公共产品。第四,构建社会和谐稳定长效机制,重在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建议尽快制定并出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的国家规划和具体行动计划。
迟福林称,三是把优化权力结构作为行政体制的重点。这些年,一再强调政府职能转变,为什么仍不到位?关键在于受权力结构不合理的掣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要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目标要求,把重点放在优化权力结构上。
第一,建立以大部门制为重点的行政决策系统。着力解决行政决策权既过于集中又过于分散的问题,强化各个部委的决策主体职能,以提高决策效率和质量。第二,建立法定化、专业化的行政执行系统。建议结合事业机构改革,尽快提出行政执行系统建设的总体方案。第三,建立权威性的行政监督系统。如何超脱于决策权和执行权,独立实施有效的行政监督,需要提出总体设计以尽快破题。
迟福林建议,四是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作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大任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关键在于全面推进权力运行的公开化。
第一,抓紧出台政务公开、财政公开、司法公开的具体方案。第二,强化司法监督、媒体监督、公众监督,实现权力制约权力和社会监督权力的有机结合。第三,尽快制定本届政府降低行政成本的行动计划,建议把行政成本占比逐年下降作为政府工作的约束性指标。
迟福林强调,十八大后,改革的时间与空间约束明显增强。“改革与危机赛跑”不是危言耸听。面对改革形势的深刻复杂变化,改革更需要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尽快建立一个高层次的改革协调机构,加强对全面改革的组织和协调。
专题:2013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