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谈城镇化:尊重农民财产权 防止与民争利
“新”在哪里 “化”在何方——代表委员三论“新型城镇化”
——城镇化必须和产业化紧密结合,防止空心化;
——城镇化,不仅要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更要改变城市里的二元结构;
——城镇化必须尊重农民财产权,防止“与民争利”,防止农民“被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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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无疑是今年“两会”最热的话题之一。
新型城镇化,到底“新”在哪里?“化”在何方?连日来,代表委员纷纷围绕城镇化建言献策,提出不少真知灼见。
城乡有二元结构,城里也有
“新型城镇化首先应该体现在一个‘镇’字上。”来自广东惠州市的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说,去过欧洲的人就知道,那里多是一些各有特色的小城镇,人口没有那么集中,建筑也没有那么密集,汽车也少,更重要的是绿化特别好。“我觉得我们的新型城镇化应该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很多代表委员和专家学者认为,我国过去这么多年走的实际上是一条城市化的道路,产业和资源大量配置在大城市,大量人口涌入大城市,不仅带来一系列的大城市病,在城市里也形成了新的二元结构。
数据显示,在总量超过2.6亿农民工中,至少还有20%的农民工子女无法在城镇中正常入学就读,还有70%的农民工除工伤保险之外没有参加其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能享受到城镇保障性住房的更是凤毛麟角。黄细花说,如今,城乡二元结构不仅表现在城乡之间,还越来越尖锐地表现在了城市中。
来自四川团的农民代表张国富说,虽然现在城乡基本上建立了社会保障体系,也初步实现了公共服务的覆盖,但是这种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却是以户籍为壁垒而分割的,不可衔接、不能流动。解决这个问题,就是新型城镇化的新要求、新目标和新工作。
多年以前深圳一个楼盘巨奖征集广告语,最后中标的是一个农民工,他提交的广告语是“一个放‘心’的地方”。全国人大代表康永恒说,没有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安居,就不可能让他们有尊严地留下来,就更不会有新型的城镇化。
常年在广东务工的四川籍农民工黄勇对记者说,别说很多城市的保障房没有我们的份,就连商品房也不让我们买,因为限购了。新型城镇化的新,就得要能给我们带来新的希望。
家门口就业,不必颠沛流离四海为家
城镇化离不开产业化。“新型城镇化发展首先要解决的是‘业囧’。”一直关注两会的中关村国际环保产业促进中心主任徐云说,没有充分的产业支撑和植入,新型城镇化就会面临发展空心化的“囧”境。
事实上,尽管我国处于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双加速期,但是地区发展差异、产业支撑不足而带来的区域经济碎片化严重,就近就业率较低。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常年颠沛流离在千里之外的2亿多农民工中,70%以上希望能够在家乡就近就业。
“产业布局要充分考虑到人口、资源、土地等各种要素的承载力。”全国人大代表、成都市长葛红林说,西部要城镇化,国家层面就必须充分考虑到西部的产业布局能否有力支撑其城镇化的需要,国家重点工程和产业规划,应该向西部倾斜。“当然从西部和地方的角度来说,我们也应该尽力营造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广大农民就近城镇化、就地市民化做出贡献。”
全国人大代表、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詹纯新说,推进新型城镇化,还要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特别是在城镇化水平较低的中西部地区,逐步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特色突出、功能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
尊重农民财产权,防止“与民争利”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提醒说,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必然会有相当一部分农民会失去土地,对于他们的权益保障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以城化乡,不要演变成为“以城吃乡”;统筹城乡,不要发展成为“与民争利”。
“新一轮城镇化的关键一点,就是要改变在城镇化过程中以往出现农民‘被城镇化’的问题,必须尊重农民意愿,更多发挥农村、农民的主体作用,充分保障他们的财产权益。”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丰台区委书记李超钢说,城镇化的目的,一定要让农民成为有岗位、有资产、有社保的城市新市民。
国土资源部数据显示,去年上半年共发生2.9万件土地违法行为,农村集体土地违法占地案件增多。一项调查显示,耕地征用之后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中,农民拿到手的往往不到一成。
“成都市于五年前启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核心就是要在切实保护耕地的基础上把农民的权利还给农民,通过确权颁证,将农民财产权纳入到法律体系的产权概念之中,以保障农民市场经济的主体地位,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葛红林说。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提醒说,如今城镇化是个热门话题,一定要避免陷入“地产商琢磨怎么拿地、券商想着哪儿是投资热点、地方政府盼望房地产调控解套、学者借机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畸形怪圈,真正要把中央的正确决策、地方的积极探索和农民的热切期盼结合起来,形成共振。(记者侯大伟、叶前、赵仁伟)
专题:2013年全国两会